本报讯(驻新疆记者 宋铭宝)1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与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在乌鲁木齐签署《开发性金融综合融资合作协议》,以助推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新疆区社理事会主任戎军和新疆分行行长刘珂代表双方签字。
据悉,协议的签订,是对国家开发银行与中国供销集团300亿元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的进一步落实。根据协议,未来五年,双方在各类金融产品上的合作融资总量为50亿元。国开行新疆分行将为新疆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内企业提供包括中长期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债券发行、股权投资、融资租赁等金融产品在内的全方位综合金融服务,支持仓储物流、特色林果精深加工等重点项目建设,为新疆“三农”事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