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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是科学防治腐败的重要途径

□ 黄道新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一直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把反腐倡廉放在突出位置。今年6月以来,在总社党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机关各部局、直属各企事业单位抓住规范权力运行这条主线,强化制约监督,有步骤、分阶段推进总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通过宣传发动,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认识,通过清理岗位职责、明确部门、处室的职权和重要业务事项流程,为下一阶段进一步查找风险点和确定风险等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前段工作的成效表明,廉政风险防控是科学有效防治腐败的重要手段,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途径。

  落实精神抓防控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规范权力运行,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进一步强调:“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始终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的政治立场”,他还要求“各级党委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必须按照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要求,认真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建设。

  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一是有利于科学配置权力结构和资源,厘清职责,明确义务,防止权力的“越位”和“失位”,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二是有利于建立健全规范的权力运行体制,遵守制度,照章办事,形成科学、民主决策的长效机制,把权力的运行始终置于阳光之下;三是有利于把风险理念融入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工作作风、职业操守,引导和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性、改进作风、廉洁从业;四是有利于把防控理念融入总社日常工作运行和管理之中,强化对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防范各种风险对干部的侵害,确保干部健康成长。供销合作社作为为农服务的重要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三农”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对于落实十八大精神、科学发展供销合作社事业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做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参与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中来。

  抓好重点建机制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事情细致繁琐,各级供销合作社尤其是纪检监察部门,一定要抱着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突出抓好重点环节的防与控。具体来说,就是按照总社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佟宝君同志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五个阶段“深、细、准、实、严”的要求,既不忽视基础性工作,又抓重点环节,才能确保防控机制建设的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当前至关重要的是,在前阶段“清理职权事项”的基础上,认真查找出各单位、各部门的廉政风险点,并且明确风险等级,这是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关键步骤。只有明确了风险点之后,才能确定重点环节在哪里。在查找廉政风险点的过程中,一方面要树立“处处都有廉政风险点,人人都查廉政风险点”的指导思想,“全岗位”(每一个岗位)、“全过程”(业务事项运行的每一个环节)查找廉政风险点,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另一方面要突出重点,将涉及人、财、物管理的岗位以及各个领导岗位作为排查重点。通过“自己找、大家提、组织点、群众议、集体定”等办法,逐一找准领导岗位风险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领域,部局等中层岗位风险涉及行政、管理、执纪、执法等环节,其他重要岗位风险涉及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行使自由裁量权和内部管理权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点,依据权力的重要性、权力行使的频率、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评定风险等级,登记汇总、建立台账,实行风险等级管理。

  制定措施强防范

  在找准风险点的基础上,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这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如果没有科学实用、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所谓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就成为一句空话,发挥不出应有的效果。

  首先,要针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对照法规和政策,对不同岗位、不同责任对象,一一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制定完善行政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三重一大”决策和廉政建设等制度机制,重点强化责任追究和制度之间的相互制约,逐步形成机关、企事业和社团管理科学合理、程序严密、配套完备、高效管用的防控腐败风险制度体系,实行规范监控。其次,要重点加大权力公开的力度,公开权力内容、办事流程、权力依据和办事结果,全方位接受监督,定期对风险点权力运行情况进行群众评议,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措施,建立评议——反馈——整改的工作机制,确保制度执行到位。最后,要实行问责监控,建立岗位廉政风险定期检查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对风险防范承诺、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督促抓好整改,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作者系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察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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