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驻广西记者 袁羚授 通讯员 丘小江) 为打造供销合作社文化,提升供销合作社的社会知名度,提高供销合作社的整体竞争力和内部凝聚力,树立供销合作社的形象,广西田阳县供销合作社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区社、百色市社关于推广使用佩带“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徽章的通知精神。近日,县社下发了《关于要求使用佩带“中国供销合作社”徽章的通知》,要求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14个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员工,特别是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供销超市、配送中心、商场、宾馆、商店、专业合作社、“新网工程”直营店等员工,上班时间必须佩带徽章上岗,并做好徽章发放登记手续,对具体发放的企业、门店名称、发放数量、人员情况等逐一登记、核实,做好登记造册。据统计,现已发放给必须佩带徽章的人员169人;同时严格规范徽章的使用范围和保管制度,对于因各种原因不在供销合作社系统的人员,及时收回“中国供销合作社”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