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农业部制定了《农资打假省际联合执法协调机制》(以下简称《机制》),以期加大对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使假劣农资能追根溯源,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业部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规定制定的上述《机制》中,所称农资涉及种子(种苗、种畜禽)、肥料、农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渔药)、渔机渔具、农机及零配件等。《机制》明确,对跨省假劣农资案件需涉案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助调查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或证据不足需要补充调查的,涉案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予以协助。对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跨省案件,应由主办省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联合有关省有关部门成立专案组,开展联合办案;案情特别重大的,由农业部牵头成立专案组,抽调有关力量,集中查办。
《机制》明确了跨区域案件查办的协调程序及要求。《机制》明确将建立案件会商制度、抽检结果共享机制、信息通报及交流制度以及机制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