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云南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始建于1951年。改革开放以后,全省供销合作社的发展一度被边缘化,发展滞后,陷入体制不顺、机制不活、人员臃肿、债务沉重、经营萎缩、经营服务能力下降、亏损严重的困局,2003年各项考核指标均排在全国同行业末位。近几年,通过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云南省供销合作社重新迸发生机与活力,各项工作成效十分显著,综合业绩步入全系统前列。2011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专门就云南供销合作社改革进行调研,认为:“云南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力度之大、工作之实、起色之明显在全国少有,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取得了突破,走出了一条‘创新机制、增强活力、服务‘三农’、互利共赢’的发展路子,实现了由衰到兴、由弱渐强、由落后变先进的重大转变,形成了供销合作社改革的‘云南模式’,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经验。”最近,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受云南省发改委邀请,将在今年全省体改工作会上就发展改革过程中的经验进行交流发言。
本报现将云南省发改委关于云南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调研报告予以刊登,供读者参阅借鉴。
近年来,云南供销合作社锐意改革,创新发展,成效显著。2007—2011年连续五年获得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综合业绩考核特等奖,2011年4月获得省政府“乡村流通工程”建设特殊贡献奖。这些荣誉是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多年改革发展成效的切实反映,也是多年实践探索的必然结果。
发展有路 业绩不断攀高
云南供销合作社大力发展“两社一会”(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行业协会),推进“乡村流通工程”建设,打造新型供销龙头企业,建立“两个服务体系”,正在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和“以商活农”的重要载体。
服务“三农”大显身手——
“两社一会”发展遍布云南乡村,成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重要带动力量。目前,共发展“两社一会”27528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8269个,农村专业协会1085个、农村综合服务社18174个。“两社一会”从业人员突破10万人,服务农户864万户,帮助农民实现收入119.9亿元,同比增长32.4%。全省入社农户超过100万户,发展数量占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总数的12.4%,居全国同行业的第二位。
新网络、新体系建设全面提速,成为农村流通服务的主导力量。供销合作社利用已有流通基础,通过改造、培育和引进等多种方式,着力推进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服务网络、农村日用品流通网络、农副产品购销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农村流通信息网络、农产品市场网络体系建设。已建设标准化综合服务社1000个,新建和改建配送中心160个,连锁经营门店累计达到8211个,新发展农资放心店1794个,新建和改建农村集贸市场146个。全省80%以上的县(市、区)有农资配送中心,配送率达到70%以上;60%以上的县(市、区)有日用工业品配送中心,配送率达到40%以上;90%的行政村有综合服务社,基本实现了“县有配送中心、乡镇有中心超市、村有综合服务社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目标。
集团化发展、搭建合作平台,成为“以商活农”的重要载体。云南供销合作社积极推进企业集团的组建工作,共组建龙头企业30多个,牵头联合全省100余家企业、300余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入股成立了云南千社千品经贸有限公司,与江苏雨润集团签署了投资100亿元打造昆明雨润农产品全球采购中心合作意向书,与福建云南商会签署了投资6亿元打造乡村建材物流市场合作协议。2011年9月,在昆明举办了云南省第二届“千社千品”暨农产品展示展销会,销售额1000多万元,签订订单2000多万元,推进了云南农特产品“农超对接”,并加强了与省外知名大企业的合作。
发展业绩再创新高——
2011年,各项经济发展指标再创新高。一是经营总额大幅增长,突破400亿元,达到474.2亿元,同比增长25.1%;二是汇总利润大幅增加,突破4.5亿元,达到4.71亿元,同比增长53.05%;三是化肥销量大幅增长,突破700万标准吨,达到768万标准吨,同比增长5.7%;四是农产品经纪人等农村流通人才培训数量大幅增加,突破l0万人次,达到15.37万人次,同比增加5.37万人次;五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数量大幅增长,达到2074个,完成年计划的122%,发展数量位居全国系统前列;六是社会贡献总额大幅增长,突破10亿元,达到13.1亿元,同比增长40.42%。七是社有资产监管水平显著提高。全省供销合作社资产总额达120.67亿元,增幅为20.52%,同比增加20.56亿元。
改革有方 系统活力不断增强
云南供销合作社改革之初,机构职能职责定位不清,服务功能弱化,并受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困扰,生存发展面临严峻考验。2008年,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意见》,对供销合作社的改革进行了新的部署。从此,供销合作社步入了改革创新发展的轨道,解决涉及生存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卸下了历史包袱,转变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极大地激发了系统活力。
创新体制机制,再建新供销——
实行社企分开,建立新型供销合作社体制。一是县及以上供销合作社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职能职责向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组织、规划、协调服务和建设,发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管理社有资产等方面转变。二是理顺供销合作社与社有企业关系,转变职工身份,促进系统全面减亏、减债、减包袱。妥善处理了历史债务,解决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职工欠保、未保以及医保等社会保障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妥善安置。
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和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重建供销合作社经营体系。一是以产权多元化改革社有企业,推进社有企业重组,通过参股、兼并、托管加盟等方式发展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二是清晰供销合作社及其企业的土地、房产权属,成立社有资产管理中心、或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推进社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找准职责定位,赋予供销新的使命——
转变观念,把服务“三农”作为新供销的重要职责。一是锁定发展新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推动新型农村社会化和产业化服务等职责,促进供销合作社由原来经营者向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织者、农村流通服务的主要管理者转变。二是与省级相关部门合作,加强乡村流通工程建设。优化流通服务设施和环境,搭建新型农资、农村日用品、农产品供销等服务平台,增强服务功能。
推进管理,服务进村。一是推进“四进村”。实施便民超市进村、信息服务进村、市场知识培训进村、行业管理服务进村。在解决农民买难卖难,农业农村政策、农产品供求、农资价格信息服务,进行市场知识、实用技术的全面培训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二是实现“五个有”。每村有一个综合服务社、一个专业合作社、一个专业协会、一批农民经纪人、一个集贸市场,把农村各种有生力量充分组织和调动起来,担当起服务“三农”,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使命。
创新经营机制,搞活经营服务——
全面转变基层供销人员身份,建立新型用工制度。一是打破基层铁饭碗,优化完善员工创业发展环境和扶持措施,调动供销合作社员工的积极性,建立创业鼓励机制,保持供销从业队伍稳定和发展。二是实施人才兴社战略,组织行业内外的人才培训和考察学习,发展农产品经纪人和一批改革发展的骨干,不断培育壮大新供销人才队伍。
创办和发展“两社一会”组织,带动农村专业化生产经营。一是建立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分户生产、合作加工、规模销售机制,提高专业生产的组织化率和市场竞争力。二是发展综合服务社。为农民提供农资经营、日用品消费、农产品购销以及运输、科技、文化娱乐、市场信息、农产品经纪人培训等服务。三是组建农产品行业协会。把农村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联合起来,开展跨所有制、跨地区的联合与合作。
打破行政、行业、所有制界限,创建乡村现代流通体系和经营服务网络。一是整合、组建大型农资经营龙头企业,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和农资现代经营服务。二是发展农村日用品消费流通服务网络。以农村综合服务社为基础,乡村经营网点加盟等形式整合社会零售网点,推行集中采购、连锁配送、质量检验、注册登记、税费交纳、店面标识统一的系统服务。三是建立连接市场和农户的农副产品购销网络。依托农产品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和农产品经纪人,发展订单农业,促进农产品购销、加工、配送、批发直接对接。四是打造提升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集资源回收、加工、综合利用为一体的区域再生资源回收集散市场。五是建立农村信息流通网络和全省农村信息服务骨干信息服务网络。六是加大乡村专业市场和集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构建以区域批发市场为核心、乡镇交易市场为骨干、村级集贸市场为基础的农产品市场体系。
推动行业和产业集群发展,建立新型组织管理体系。一是组建社属的供销职教集团、云南经贸股份有限公司、农资集团及食用菌集团。二是在有条件的县市挂牌成立供销企业集团。鼓励企业进一步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
支撑有力
服务新农村建设有为有位
供销合作社能走出一条扭亏为盈、由衰到兴改革发展新路子,是省委、省政府强有力的关心支持、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以及供销合作社人开拓进取的结果。
省委、省政府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持保障——
省委、省政府全面部署供销合作社改革。一是加强供销合作社改革的顶层设计。面对如何利用供销合作社系统在农村流通中的组织、网络、经营和人才等传统优势,如何解决供销合作社长久以来的一系列问题和困难,省委、省政府提出供销合作社发展改革的“两个必须”。即:必须做好农村流通这篇“大文章”,担当起全省新农村流通体系建设的重任;必须通过改革和创新的办法来解决供销合作社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省政府于2008年7月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意见》,对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加快构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作了全面部署。三是出台政策支持和建立工作机制,解决了社有资产权属、改革发展项目经费、职工医保社保、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问题,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创新创造了良好个环境。
建立协调监督机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将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作为全省农村改革重点,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供销合作社改革工作。二是强化配合协调。协调发改、财政、商务、农业、税务、民政、工商、国土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合力推进乡村流通工程建设。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将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推进“二次创业”纳入省委、省政府督查范围,每年进行专项督查。四是强化队伍建设。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各级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多途径培训农产品经纪人,加强供销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五是强化试点示范。
各级、各部门积极支持和配合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
各地政府、省级各部门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创新积极提供政策支持。几年来,各省直主管部门和地市县乡各级政府,在落实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做好相关人员的安置工作和社会保障,妥善处理历史债务,保障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
主要省级部门加强了农村流通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一是把乡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支持供销牵头组织、规划、建设“乡村流通工程”,给予商品储备设施、大型农产品流通设施、农村区域物流配送中心、农村市场信息网络、电子商务平台及新建的县乡配送中心、农村集贸市场、农村零售终端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适当的资金补助。二是拓宽供销合作社投融资渠道。省级将乡村流通工程纳入财政预算,市、县也安排一定的建设专项资金。三是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引导农产品经纪人、农村能人、种养大户、运输专业户、龙头企业等领办、合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供销合作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开拓创新——
在全省新农村建设的大局中积极谋划,找准发展方向和定位。一是把深化改革和“二次创业”作为破解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滞后、流通组织不发达、流通基础设施薄弱、消费品市场不健全等问题的需要,弥补政府服务农村不足的重要举措,摆脱了单一行业改革的思维定式,使供销合作社在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流通服务建设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二是把改革和创业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创建改革和创业互为支撑的模式。使供销合作社在改革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实现了体制改革求生存和服务“三农”谋发展的双赢。三是改什么、怎么改思路十分明确。路找得准、针对性强、措施有力、工作机制灵活有效,为改革发展取得成效奠定了良好基础。
坚持开放式的改革,创建了政府引导与扶持、行业推动与市场化运作新型发展模式。供销合作社在为政府分忧、为农户解难中受益和发展壮大,在帮助农民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参与和提供农村金融信贷担保服务,提供农村社区性综合服务等方面深受欢迎,成为云南省新农村建设流通领域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