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2012年8月3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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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出台方案推进农村便民连锁商店全覆盖
今年将建设改造2242家农家店

  本报讯 近日,山西省商务厅、省供销合作社、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山西省2012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暨农村便民连锁商店全覆盖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承办企业建设连锁化农家店,经验收合格的,每个农家店补助6000元。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建设、农家店信息化改造,均有政策扶持。

  据了解,截至去年年底,山西省在2.25万个行政村已累计建设农村便民连锁店3.35万个,覆盖面达80%。为确保完成农家店全覆盖任务,今年农家店建设,按照一村一店的原则,支持承办企业在尚未建店的宜建行政村,建设改造2242家农家店。

  根据《方案》,山西省将支持企业在交通条件便利、辐射范围广的区域合理选址,新建或扩建5个以上为农家店服务的大型农村商品配送中心;支持企业在县级城乡建设规划中确定的中心乡镇,建设10个以上以直营连锁超市为主体,附属商品仓储设施,具有商品销售与配送功能的乡镇商贸中心,大力提高商品配送率;支持具备条件的5000个农家店配备POS机,开展信息化改造,与承办企业的配送中心信息系统联网,发展一网多用。

  《方案》提出,对承办企业建设连锁化农家店,经验收合格的,每个农家店补助6000元(2012年中央财政支持的农家店,必须是承办企业建设改造的直营店或配送率达到80%以上的加盟店,农资农家店比重不高于20%);承办企业每发展一个农家店给予配送中心补助5000元;对承办企业新建或扩建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服务的物流配送中心,经验收合格的予以补助,每个物流配送中心的补助标准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商务厅确定,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不含土地)的50%;对承办企业在乡镇建设的以直营连锁超市为主体,附属商品仓储设施,具有商品销售与配送功能的乡镇商贸中心,经验收合格的予以补助,补助标准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商务厅确定,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不含土地)的50%;对农家店信息化改造项目,经验收合格的,每个补助2000元,用于采购农家店信息化设备。

  项目建成后,商务、供销合作社、财政部门,要组成验收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分批对承办企业的农家店、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农家店信息化改造项目逐一验收。

  (晋 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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