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7月3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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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从罗虚代尔到遍布全球


  今年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合作社年,世界各国政府及合作社组织纷纷举办各种活动,大力宣传合作社的理念和价值,传播合作社的文化和思想。从本期开始,本报开辟“话说合作”栏目,将为广大读者详细介绍国际合作社运动以及我国合作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合作社是人们自愿联合,通过财产共有和民主管理,来满足共同的经济和社会需求的自治组织。合作社最早产生于西欧的英国、法国、德国,是一种劳动群众自我解放的创新模式。

  1844年,在英格兰北部罗虚代尔镇纺织厂工作的28位工匠首先创立了第一家具有现代合作社特征的合作制企业,即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当时由于工作条件十分恶劣,而且工资很低,工人们无法承受食品和家庭用品的高昂价格,他们决定把自己手中的少量资源集中起来,建立一个商店,并一起工作。他们每一个人既是这个商店的老板,也是商店的员工;既一起劳动,也共同分享商店的经营利润。对经营决策,采用一人一票的方式表决。以此方式,他们每一个人都获得了最大限度的权益保障。他们的经营原则成为所有合作社开展经营活动的基础。合作社坚持互助、团结、自我管理、民主的合作社价值,追求全社会或全社区的经济与社会共同发展,因此合作社成立后,便得到世人的广泛认同,并迅速发展成为世界范围内的合作社运动,成为世界各国改善贫困人口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条件,消除贫困的重要途径。

  1895年,国际合作社联盟(ICA)在英国伦敦正式成立,其宗旨是团结、代表并服务于全世界的合作社组织,在世界范围内支持和促进合作社组织之间联络关系的互利合作与发展,推动人类社会经济进步,维护世界的和平与安全。目前已拥有来自96个国家的258个会员组织,涵盖了农业、金融、卫生、工业、旅游等各个领域,代表了全球10亿多合作社社员。国际合作社联盟不仅是全球最大的独立非政府性国际组织,也是在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享有第一咨询地位的41个机构之一。国际合作社联盟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

  国际合作社联盟领导机构包括全球大会、地区大会、理事会、审计管理委员会。全球大会是国际合作社联盟最高权力机构,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制定有关全世界合作社的重要政策,并组织实施。地区大会也是每两年召开一次,并与全球大会错开举行。地区大会共有4个,即非洲、美洲、亚太和欧洲大会。它的职能是促进地区范围内合作社的发展,讨论地区性问题。国际合作社联盟通过其总部和各地区办事处,积极帮助世界各地,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建立稳固的、强大的合作社,在全球合作社运动发展中起到了“协调员”和“分析家”的积极作用。

  多年来,联盟与各国政府、联合国、世界银行、国际劳工组织与世界粮农组织等机构密切合作,开展了一系列社会与经济发展项目,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通过扶持合作社的发展来促进就业,提高弱势人群的收入,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并将每年7月的第一个星期六确定为国际合作社节(日)。在联盟和各国政府的不懈努力下,联合国大会于2009年12月18日通过64/136号决议,高度肯定了合作社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并宣布2012年为“国际合作社年”,这也是联合国成立近70年来确立的第一个“国际合作社年”。

  (本报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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