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篇4 2012年6月12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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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逐步完善


  本报讯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省级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取得较大突破。

  据了解,截至目前,天津、上海、江西、重庆、云南、甘肃等6省市编办、组织部门已经批复同意恢复成立省(市)社监事会;福建、四川、贵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4个省级社也已向其主管组织部门及编办报告相关事宜,现正积极协调推进。在今年年底以前,可以基本实现建立健全省级社监事会机构的目标。

  此外,山东、湖南等省已经实现地市级社监事会全覆盖;山西、辽宁、吉林、河南、宁夏等省区有6成以上的地市级社成立了监事会;山西、辽宁、吉林、山东等省区市一半以上的县级社成立了监事会;浙江、安徽、广东等省级社的本级企业已全部建立健全监事会组织机构。在已经设立监事会的省市县三级供销合作社中绝大多数都设立了监事会办公室等办事机构,配齐配强了工作人员,增加了编制,保障了经费。(宗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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