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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礼物”开创旅游商品规范化先河
访北京华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康淳(上)
李娇龙

  北京华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康淳。

  旅游业是文化创意产业的一个重要部分,除了各地纷纷发掘地方特色资源、发展区域旅游经济之外,在旅游业中一个重要的利润来源——旅游商品,却一直是鱼龙混杂、同质化严重的局面,这种局面已为大家有目共睹并热切期待改善。不仅如此,旅游产品还是一个区域的文化名片,更是世界认识中国的一张文化名片,规范文化元素、提升设计规格、打造优质产品,是旅游业急需补足的一个短板。近期,“北京礼物”的推出,可以说开创了旅游商品市场化、规范化的先河。

 

  记者:“北京礼物”这个词汇似乎在文创产业中还鲜有耳闻,您能给我们简单介绍一下吗?

  郑康淳:“北京礼物”是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牵头,会同市有关部门按照“品牌化提升、特许式经营”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打造的北京旅游商品专属品牌,是能体现北京地域特点、民族文化内涵、首都风貌特征、城市知名品牌的旅游商品中的精品。推动“北京礼物”这一项目的起因在于,北京的旅游商品占比旅游业收入比较低,国外的旅游业中,旅游商品的占比可以达到30%到70%,而北京的旅游业收入主要还是来源于交通费、食宿费和门票,旅游业潜力最大的一部分应该是增量部分即购买力部分,这部分主要来源于商品。“北京礼物”主要面向游客和市民。游客可以将“北京礼物”作为美好的回忆带回家收藏或者赠送给亲友。另外一方面,北京属于一个“移民城市”,来自于全国各地的人群都有,所以市民对“北京礼物”也有极大的需求。同时,北京作为一个世界城市,是对外交往平台,外事部门、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外企,每年都有大量的迎来送往、对外交流,所以他们都需要有中国特色、北京特色的礼品用以馈赠。从2011年北京旅游委开始筹划这个项目,今年开始正式实施。在这个实施阶段,北京旅游委公开招投标了三家运营商,我们是其中一家,称作“北京礼物”的特许运营商。

  

  记者:是什么契机让您涉足“北京礼物”这一领域呢?

  郑康淳:2011年11月北京旅游委以“北京礼物”为主题,联合有关部门主办了第八届“北京旅游”商征大赛,我们是承办方,因此对“北京礼物”可以说有非常深入的了解。这次大赛旨在让“北京礼物”品牌在社会中得到广泛认知和认可,做大做强“北京礼物”品牌,促进形成管理体制完善的北京礼物运营系统和北京礼物品牌核心文化。这次大赛还特别设置了评选“游客心中北京十大必购旅游商品”的活动。大赛评出金银铜奖和最具创意奖,获奖作品将取得“北京礼物”标识使用权,优先推荐入驻“北京礼物”店。这两个活动老舍茶馆也都参加了,还获得了金奖、铜奖及优秀奖。2012年4月28日我们正式开业,一共有20家店,主要代表的几个店面是颐和园、北海公园、水立方、朝阳公园,整体装修风格和商品非常具有代表性。

  

  记者:“北京礼物”具体融合了哪些北京文化元素,它们是什么样的旅游商品?

  郑康淳:“北京礼物”是由几个方面组成的。一方面是北京的名优特产老字号的产品。比如老舍茶馆的一系列产品一出来,就是代表北京特色的礼物。也包括吴裕泰、张一元、荣宝斋、内联升、瑞蚨祥、王致和等等。老字号都是作为北京礼物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无论他们推出的产品是否叫做“北京礼物”,这些产品都是实质的北京礼物。但是这些品牌有一个现状就是非常分散。举例来说,我到北京来想买点东西。你可能首先推荐的是果脯,再推荐的是烤鸭,第三个推荐的是什么呢?就很难再说出来了。“北京礼物”就是希望把更多的老字号品牌纳入到这个系统里来,让它更具有北京特色,更有代表性。同时,“北京礼物”对老字号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就是除了在商超销售之外,还要面对更多游客,这就要求老字号不仅要做足产品属性,也要把北京元素放进去。刚开始要邀请老字号进来,一定时候要要求老字号因为“北京礼物”改变。老字号要进来“北京礼物”,首先要品质有保证,另外要与商超渠道和常规渠道分开,不能与那个渠道的产品重复,这就要求老字号为“北京礼物”专门开发产品。我们也会对老字号的这些礼物产品进行认证,贴防伪标签,进行报价等。原则上“北京礼物”的价格和常规市场的价格是基本一致的。“北京礼物”除了老字号之外还有一个部分,就是北京元素。比如水立方这个北京元素就归属水立方,鸟巢这个北京元素就归属鸟巢,祈年殿这个北京元素应该归天坛管委会。但是目前市场上对这些元素的使用是很混乱的,这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违反了知识产权的保护。所以我们会和景区沟通,采取确权、授权、维权等系列措施,整合北京元素,在名优特产老字号以及衣食住行等与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上呈现,让这些载体承载北京文化、传播北京文化。所以我们也在邀请大量生产企业和一些品牌企业共同来去用北京元素开发系列北京旅游商品。

  

  记者:现在我们可以在全国各地看到相似的旅游商品,都有可能有祈年殿、颐和园等北京元素在上面,这个是侵权行为吗?如果是,这么大的范围容易杜绝吗?

  郑康淳:刚才我提到确权、授权和维权一个链条。因为没有做确权,所以就存在你提到的“满大街都可以见到”的现象。我们在帮助很多景区开展“确权”工作,先确定知识产权归谁所有。接下来就可以展开“授权”工作,就是知识产权的拥有方可以授予他方一定的使用权,并要求在指定的渠道销售。这就是说,在没有经过授权的情况下使用、销售相关商品,是侵权行为。当然,小商小贩、游商可能是无法完全杜绝的,这个现象在世界各地都是存在的,不过他们对旅游商品的销售不构成威胁,真正构成威胁的是打着“正当经营”旗号却进行侵权行为的商家。所以我们可以通过第三个环节“维权”来实现知识产权的维护,侵权行为会受到法律制裁,包括罚款、没收甚至要求停业整顿,这些对商家来说是很大的“代价”,一般是不会冒险来侵权的。大部分侵权的商家都不是故意行为,只是因为不知道权限的归属无意中有侵权行为,只要通过律师函通知商家,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即可。这种情况下商家有可能通过协商要求取得一定的授权,如此,整个市场便会逐渐规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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