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山东省高青县人民法院在工作中把握“以当事人为本”的理念,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做实“尊重、依靠、关心当事人”的文章,不断完善执行工作体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高青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前各方面全面考虑。在审理阶段主要把握诉前、诉中、诉后三个环节。执行中,充分发挥当事人的作用,用尽、用全、用活各项执行措施。执行后,认真做好执行回访制度。努力争取当事人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胡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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