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5月25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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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
出台文件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本报讯 (驻云南记者 饶 永 通讯员 赵珊珊) 近日,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实施科技兴农战略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以保障农产品稳定供给为着力点,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

  《意见》指出,一要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流通设施。鼓励供销合作社和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投资入股、产权置换、回购回租、公建租用等方式,建设和改造一批非营利性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力争到2015年,培育建设(改造)50户重点农产品流通企业、30个区域性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100个专业特色农产品批发市场、1000个乡镇农贸(集贸)市场,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网络。二要积极发展农村新型流通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大型农资企业集团、日用消费品连锁骨干企业集团、农副产品现代购销企业集团、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集团,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支持城市大中型流通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收购和特许经营等方式,向农村延伸经营网络。发展“两社一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行业协会),每年重点培育和扶持200家省级示范社。力争到2015年,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达到1.8万家,综合服务社覆盖全省95%以上的建制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参股农业龙头企业,鼓励两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联合社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三要不断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支持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邮政物流发挥在农村的网络优势,开展农资、日用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配送服务。支持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城市社区、农贸市场开设直供直销网点。支持举办多形式、多层次的农产品展销活动,加快建设区域性农产品信息共享平台,大力培育知名品牌。四要切实加强农产品市场调控。

  《意见》强调,要通过政府定购、定向委托等方式,扶持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中来,认定一批省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要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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