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3月23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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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信社:
整治不规范经营行为


  本报讯  近日,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发《关于开展全省农信系统整治不规范经营工作的通知》,制定了福建省农村信用社系统“七不准”、“四公开”规定,要求全系统在开展金融业务日常经营中必须严禁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以贷收费、浮利分费、借贷搭售、一浮到顶、转嫁成本情况的发生;要在金融服务收费中做到收费项目公开、服务价格公开、产品功能公开、优惠政策公开。

  目前,从福建省联社到各市、县行社均成立以理(董)事长为组长的“合规经营工作领导小组”,该省联社在内部网站上及全省各行社营业机构服务窗口的显著位置公布“七不准”、“四公开”的具体内容和新修订的《福建省农信社、农商银行金融服务价格标准》,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朱恩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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