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云南省绿春县为进一步强化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的指导、协调、服务、监督,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功能的有效提升,在绿春县供销合作社增设了绿春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办公室,并下发《关于在云南省绿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增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通知》核定了办公室人员3人,明确了办公室主要职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绿春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协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关系,向县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依法维护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帮助指导合作经济组织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范化运作,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提高运营效率;组织协调有关专家对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加工进行技术指导,提升产品品位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引导、组织和管理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全县农村流通工作,为农村各种生产和流通组织提供政策咨询、农产品市场供求、农业科技、商品信息等综合服务,并成为他们进入市场的依托力量;督促合作经济组织坚持民有民管民受益的办社原则,明晰产权,建立健全合作制的法人治理结构,理顺分配机制,认真执行按交易量分配利润的制度。
(陈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