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篇4 2012年3月9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


  本报讯 为加快发展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日前,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农产品营销网络,促进高效畅通安全的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意见》提出,支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参与农产品交易公共信息平台、现代物流中心建设。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连锁店、直营店、配送中心和电子商务,研发和应用农产品物联网,推广流通标准化,提高流通效率。支持龙头企业改善农产品贮藏、加工、运输和配送等冷链设施与设备。

  《意见》还提出,要大力发展订单农业。龙头企业要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与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强化企业与农户的诚信意识,切实履行合同约定。引导龙头企业与合作组织有效对接。引导龙头企业创办或领办各类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入股龙头企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龙头企业,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度融合。鼓励龙头企业采取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形式,将加工、销售环节的部分收益让利给农户,共享农业产业化发展成果。

(中合)

下一篇4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联系方式
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
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
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