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3月6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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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法规支持合作社

  全国人大代表方春明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近年来快速发展,加速了农业现代化,农民得到了实惠,但合作社发展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亟待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制度创新,予以解决。方春明代表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7年实施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猛,同时,合作社运营中也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比如缺乏信贷支持、农业保险覆盖较窄等。方春明建议,应当通过加强金融支持、财政投入、完善法规政策等,多举措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比如,政府职能部门应制定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服务办法,创新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研究制定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居民房屋林权和保单等抵押贷款的具体办法,解决合作社贷款问题等。

  积极解决农村金融难题

  根据国务院发展中心的调查和推断,以2010年为例,我国农民有贷款需求的比例达到所有农户数的60%,而实际从各种正式金融机构得到贷款的却只有其中的50%,农户另外50%的资金需求都是从非正式渠道获得,非正式渠道中最主要的是亲友间借贷。全国政协委员、龙润集团董事局主席焦家良建议,要建立自下而上、由内向外的信贷资源筹集和管理方式,以农民为主体,以农村自然村落和社区为基本单元,建立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并以此为基础,通过政府的引导和监督,打造社会性的农村金融企业。通过农民自我组织和自我管理,一方面将非正式资金借贷正规化,另一方面通过基于社区的资金管理和运行,可以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和管理成本高的“老大难”问题。

  通过合作社推广农业科技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已逐步成为我国农业生产的主体,它们的生产、管理水平也决定了我国农业的生产、管理水平。全国政协委员言恭达提出,应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建立并完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来推广农业科技成果、通过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科技水平来带动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的提高,实现整个农业的科技水平提升。同时,各级农业科研单位要与相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直接挂钩,通过网络、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提供技术支持,让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在第一时间接触到最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现代农业管理知识,缩短我国农业与发达国家农业的差距。相关部门应加大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力量力度。应参照招聘“大学生村官”等方式选派涉农专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到部分省、市级示范社任管理人员或聘为辅导员,构建合作社发展后备力量。

  尽快制定电子支付法

  在多家知名网站遭遇“信息泄露门”后,个人信息安全保障显得尤为紧迫。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总经理徐龙建议,尽快制定《信息安全法》和《电子支付法》,提高法律层次以保障交易安全。目前我国针对电子支付领域仅有《电子签名法》、《电子支付指引》、《非金融机构支付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几部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徐龙认为,这些已有的法规存在立法层级不高、法律体系不全、执行效力不强等问题,应该加快制定《电子支付法》,从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电子支付定义、电子支付类型、监管部门、电子支付主体、电子支付审批与认证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电子支付活动,促进我国电子商务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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