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篇4 2012年3月6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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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委员建议用低税率促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发展

米雅娜

  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被认为是当下实现我国农民增收,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途径。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延长农业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的综合利用、转化增值水平,是产业化的重要方式。据了解,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加工率一般在70%以上,而我国还不到20%;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一般达到农业总产值的2—3倍,我国还不到1/2。我国农产品加工企业多数是将农产品进行粗浅的加工就投入了市场,精深加工产品较少。经过多年的培育发展,我国农产品加工业虽然有一定的发展,但与现代化农业建设和新型工业化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加工增值水平不高、加工企业小、产业链条联接不紧等多种问题,从而制约着农业的现代化进程。就如何推动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提高农产品转化率和附加值,提高农民收入,两会期间政协委员们深入剖析原因,给出对策。

  现行部分税收政策

  制约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

  根据民进中央长期的调查显示,目前,我国的农产品加工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最具成长活力的行业之一。然而现行的增值税征收办法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负担,不利于整个农产品加工行业的发展壮大。据悉,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在农产品加工行业中,简单加工或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初加工产品享受13%的销项税率和扣除率,而深加工产品则适用17%的销项税率和13%的进项税率。

  民进中央的调查显示,虽然这一规定的本意是减轻农产品初加工企业税负,在实际执行中却造成了3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农产品加工企业内部增值税计算复杂。以粮食生产企业为例,水稻若除去表皮制成大米销售属于初加工,增值税税率为13%;将大米加工为米粉就视为深加工,需缴纳17%的增值税。这样,同一家企业在不同的生产阶段要面对两种不同的增值税率。二是初加工农产品增值税征收难度较大。为了解决农产品加工行业收购免税农产品作为原材料时的增值税进项抵扣问题,国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可开具农产品收购凭证。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出现了农产品加工企业虚开收购数量及收购价格而偷逃税款的现象,增加了税收监管的难度和成本。三是农产品深加工产品增值税实际负担较高。在实际中,农产品深加工的原材料很多为初加工农产品,适用13%的增值税率,这意味着深加工产品不仅要为产品增值部分缴税,还要为原材料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之间的差额买单,形成了所谓的“高征低扣”现象,使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增值税税负水平明显高于一般工业企业,阻碍了农产品加工业由初加工向深加工发展、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的进程。

  降低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

  获多委员认同

  针对上述问题,民进中央在提案中建议国家应该尽快制定、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加大促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发展的政策力度,分层次、分阶段逐步实现农产品加工业增值税零税率,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的扶持力度。该提案主要内容包括:科学制定农产品初加工与深加工的划分标准,建议按照农产品在加工过程中的增值额,科学划分初加工和深加工范围,为下一步实施增值税优惠政策做好准备;为了避免“高征低扣”问题,减轻企业负担,有必要统一农产品加工行业的增值税税率。考虑到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中,农产品加工企业一头联结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另一头联结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市场,居于承上启下的地位,如果农产品加工行业增值税率低于一般工业企业税率,可能会导致下游企业进项抵扣减少;如果提高其税负水平,或将造成新的不公平现象。因此建议提高初加工农产品增值税税率,将农产品加工行业的增值税税率统一为17%。建议对初加工农产品缴纳的增值税款实行即征即退或先征后返政策,实际免除农产品初加工阶段增值税。待时机成熟,再面向整个农产品加工行业实施零税率优惠,促进我国现代农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民进中央的此项提案得到多位委员的认同。委员王玉佩表示,目前,我国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大多数科技含量并不高,加工后增值额度也不是很高,这类企业往往属于微利企业,但是在提高当地农民的积极性、带动产业发展方面效果明显。如果有好的扶持政策,对企业发展会非常有利;如果这些企业生存出现问题,影响的将是区域农业发展。委员宋丰强表示,在收入继续提高时农民有一个重要期盼,那就是加大对带动农民增收的龙头企业的扶持。委员郑楚光表示,为大量微型企业建立长效的税收减免机制是解决我国就业压力大的重要手段之一,其中农产品加工企业被认为是这类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委员杜黎明也表示,“大企业富国,小企业富民”,而大多数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正是属于这类富民的小企业,应该改变现行的以地区优惠、经济性质优惠为主的税收优惠政策,变成以产业倾斜为导向的优惠,同时加大对这类企业的优惠范围,促进小企业健康发展和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


  记 者 观 察

  请让农产品加工企业轻装上阵

  《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在农业生产连续8年粮食增产之后,怎样才能保持我国农业增长、繁荣农产品市场、提高农民收入?大力扶持农产品加工业,是提高农业生产的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促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发展的重要政策着力点。此外,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还可以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大大提高农业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对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村的稳定繁荣具有重要作用。

  对于如何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国家已有相关的政策,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也规定,免除蔬菜批发和零售环节增值税,开展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这些都为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条件。但是事实证明,现有的政策具有操作局限性,如何进一步加大普惠力度,彻底释放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活力,是未来需要认真考虑的事情。

  政协委员关于进一步减免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的提案,既符合 “十二五”期间,我国构建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向,又利于这个产业的发展,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并尽快将其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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