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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现场推进会在云南召开
推广规范化服务 总结多种发展模式


  本报讯 (驻云南记者 饶永)    为加快和提升综合服务社规范化建设,12月6日—7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现场推进会暨《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贯标培训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召开。本次会议以贯彻落实总社五届三次理事会议精神,学习借鉴云南和有关地区的经验,培训推广《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为主旨,进一步推动全系统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健康发展,夯实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基础。

  近年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立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的大局,采取多种方式大力推进综合服务社建设。截至2010年底,共创办综合服务社21.97万个,比5年前增长了64.8%,行政村覆盖率达到35.8%。形成了综合服务建设的“云南模式”、“山东模式”、“湖北模式”、“福建模式”及“重庆模式”。各地综合服务社的发展质量不断提升,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做到了经营性服务和公益性服务、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的有机结合,成为服务功能更加完备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山东、江苏等地由政府牵头,供销合作社主导,农业、民政、卫生、文化、体育等多个部门参与,共同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中心设立了超市、发廊、餐厅、浴室等经营设施,为农民提供政策法律、科技信息、文化娱乐、医疗卫生、劳务中介等公共服务。湖北、云南等地党委政府按照国务院40号文件的要求,出台相关文件明确具体扶持政策和资金来支持当地综合服务社的发展。

  针对当前在综合服务社建设中存在的发展不平衡、管理不规范、服务标准不统一及供销合作社网络对接水平不高等问题,会议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加快综合服务社建设的重要意义。通过发展综合服务社,更好地把供销合作社的流通网络延伸到农民身边,把供销合作社的产品和服务送到农民身边,促进供销合作社经营业务的开展和农村市场的开拓。二是在加快综合服务社建设上要做好五个结合:即综合服务社建设与基层网络建设相结合、与基层组织的恢复重建相结合、与其他组织建设相结合、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供销合作社实际相结合,经营性服务与公益性服务相结合。三是要通过此次《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贯标培训,推广《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学习云南西双版纳州和有关单位的经验,逐步实现统一“中国供销合作社”标志、统一管理、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价格、统一结算,不断提升综合服务社建设和运营的标准,树立供销合作社的现代化形象。

  此外,会议要求,全系统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抢抓机遇、锐意进取,进一步加快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步伐,推动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快速发展,为“三化同步推进”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云南、山东、福建三省供销合作社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河南省濮阳市、浙江省嘉兴市、河北省大厂县、重庆市南川区、江苏省吴江市、云南省西双版纳州等地供销合作社作了典型材料交流。

  与会代表参观了西双版纳州供销合作社的景洪市勐养镇基层供销合作社、勐罕镇基层供销合作社、勐罕镇五乡农村综合服务社,勐腊县供销合作社城子综合服务社。

  来自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的代表参加了会议。西双版纳州政府领导致辞并陪同参观,州人大、政协领导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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