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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预物价无可奈何花落去

本报记者 陈默

  /  背景  /

  2007年,国家发改委颁布实施《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办法》,其中规定对于出现“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市场价格总水平剧烈波动;社会集中反响强烈的价格、收费问题”等8种尚未构成价格、收费违法行为的情况时,国家发改委可采取公告、会议、书面通知和约谈等多种方式予以“提醒告诫”。

  2008年1月,发改委公布了《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粮食、食用油、猪肉、液化石油气等进行价格干预。《办法》规定,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批发、零售企业实行调价备案。有关企业一次调高价格达到4%以上、10日内累计调价达到6%以上、30日内累计调价达到10%以上的,需在价格调整后24小时内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调价情况。干预政策直至2008年12月解除。

  2010年11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分析当前价格形势,研究部署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会议确定了4项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必要时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

  2010年12月,发改委表示,2011年将加强农产品市场价格监管,重点整顿粮油、棉花、蔬菜、农资流通和价格秩序,清理规范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严肃查处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遏制过度投机,促进价格运行平稳有序。

  2011年4月,国家发改委会同农业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约谈部分日化、方便面、酒类企业,召开部分行业协会会议,就稳定市场价格、规范价格秩序提出建议。

  2011年8月,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表示,7月CPI同比上涨6.5%,发改委将采取更严厉措施稳定物价。

  /  效果  /

  约谈效果总体是好的,大多数企业都是理解和赞成的,愿意为稳定物价作出贡献。部分准备调价的企业要么推迟了调价时间,要么决定通过企业内部技术进步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消化一部分成本上升因素。但现实是物价依然在像坐过山车一样上涨。

  /  评论  /  发改委应克制干预惯性

  本报特约撰稿  张向东

  国家发改委正在织起一张涉及到各个领域的价格大网,名为“全国实时价格应急监测调查系统”。随着欧美债务危机、量化宽松等外部环境将带来的输入型通胀成为政府的下一个担心,一些大宗原材料商品也在逐渐被纳入“价格监测系统”内。

  国家发改委将根据这些重点商品的价格波动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针对措施,这些措施包括:降低收费、抛储、价格检查处罚、临时干预等手段。国家发改委希望能够通过这些手段的实施,可以将大规模物价上涨“扼杀在萌芽状态”。

  对重要商品实施价格监测,是政府宏观管理的诸多手段之一,应当看到这对于增强政府的应急反应和价格监测预警,增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都是有益的。

  从市场运行上来说,通胀几乎是任何一个国家和经济体都不可避免的现象,从经济理论上来说,通胀一般是指货币供给超过商品供给,引发物价上涨、货币贬值,造成居民购买力下降。货币和商品供给是诱因,物价才是结果。因此对大多数国家的宏观调控部门而言,对抗通胀通常采取的是增加供给,或者紧缩货币,极少有将物价直接列为政策调控对象的例子。

  上世纪70年代,面对飞涨的物价和几近失控的通胀局面,尼克松政府曾经对物价采取直接干预措施,宣布在3个月时间内对物价进行价格管制。从当时的效果看,3个月内物价涨幅几乎为零,但是很快尼克松政府就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尼克松本人下台,物价急速报复性反弹,市场再度失控。若干年后,格林斯潘在总结这一调控政策时说,美国实行价格管制的经验就是再也不能实行价格管制了。

  尽管已经事过40年,但美国为物价管制曾经付出的代价依然需要警鉴。当然,价格管制和价格监测并不是一回事。价格管制是在多种手段几乎失效的情况下,监管部门被迫采取的一种极端手段,价格监测则是政府针对经济运行采取的正常措施,人们对此并不担心。但是过去两年来,国家发改委面对通胀时的应对之策却让人心忧。临时价格管制、约谈、对物价涨幅前三名省份进行通报等等,在此背景下,要进一步加强价格监测,难免会让市场想到有一天政府会出手直接干预物价。

  事实已经证明,在每次政府的价格干预退出之后,一些商品的价格总会出现反弹。比如此前国家发改委曾频频约谈的猪肉、洗发水、高端白酒等商品,现在市场的猪肉价格涨幅甚至接近100%。国家发改委声称,采取价格监测将有助于引导市场预期的形成。但讽刺的是,引导预期变成了干扰预期,针对一些商品的市场投机行为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更加频繁和隐蔽。遗憾的是,市场给出的这些信号,并没有将相关部门防通胀的重点从压物价转移到其他方面上来。政府对调控物价似乎正越来越上瘾。

  治理通胀并不等于管制物价。国务院也已经多次明确治理通胀需要多种手段形成合力,多管齐下,标本兼治。民众对物价的恐慌,并不是因为信贷的紧缩,而是因为收入增长和物价涨幅不成正比,无法形成稳定的消费预期,买涨不买跌也就顺理成章;企业对成本的抱怨,不仅仅包括信贷成本的增加,也包括税收成本的上升、正常投资渠道的不畅以及对价格管制的担忧等等,市场投机跟风涨价也就不足为怪。

  在应对此轮通胀周期中,频繁的利率调整也已成强弩之末,宏观调控部门过于重视对物价的监管已经形成惯性,相比之下,更为根本的财税改革、价格改革、收入分配领域的改革几乎停滞。价格手段和其他领域的改革措施形同两张皮,而仅仅依靠物价调控治理通胀,这本身已经本末倒置。

  国家发改委建立的物价监测系统,应该多发挥监测功能,为更为根本的改革措施提供依据,而慎用直接针对价格的干预手段,克制价格管理这一惯性和冲动。否则,于防通胀这等于是饮鸩止渴,于改革则是在掩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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