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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剿火患 防患未“燃”

张 蕾

  8月24日至25日,广西防城港市政府抽调安监督、教育、公安、消防等多部门的精干力量,组成15个检查组分赴辖区700余所学校联合开展安全检查。

  陈洪远 摄

  为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全面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公安部决定从2011年9月26日至2012年2月29日,在全国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分析了今年以来的火灾形势,着重指出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他说,去年上海“11·15”火灾发生后,公安部紧急部署了消防安全“五大”活动,但火灾形势仍然严峻,有的地方问题突出。各地要在前阶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着力消除影响本地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按照部署,“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是,一般火灾隐患100%整改,重大隐患100%挂牌督办,坚决遏制重大火灾,实现全年火灾亡人、伤人数较去年有明显下降。

  公安部要求,各地要加强领导,统一指挥,立即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在国庆、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开展针对性的战役行动,不断掀起“清剿火患”战役高潮。要对排查和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坚决整治,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决不姑息迁就。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9月27日下午,公安部消防局召开全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察情况点评会,9月1日至24日,全国公安消防部门共检查各类单位47471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3486份,临时查封单位747家,责令“三停”单位651家,依法拘留172人,全国没有发生死亡5人以上的火灾,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据悉,8月31日,公安部消防局部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后,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迅速行动,初步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局面。从公安部消防局、警务督察局联合组成的10个督察组9月13日至19日对全国20个省、区、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督察情况看,各地制定下发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充分发动政府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据公安部消防局督察情况通报,社会单位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然较为突出。督察组暗访抽查的135家社会单位,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自动消防设施故障关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熟悉应急处置操作程序等问题。

  公安部消防局指出,部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进展工作缓慢。有的地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还没有全面推开。督察组抽查的单位有60%没有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没有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单位员工没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等基本的消防安全技能。

  公安部消防局要求,各地公安消防部队要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通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各地政府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挂牌督办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推动各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推动社会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单位火灾防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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