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10月21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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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富有活力的农村金融体系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周猛

  随着近年来党和国家对“三农”工作的重视,一系列惠农政策出台实施,我国农村经济迎来了有史以来最好的发展时期。伴随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商业银行因战略布局改变而大量退出农村市场,由于收缩县域和网点机构及其业务品种,国有商业银行对“三农”信贷投入量出现了停滞,吸收的资金大都“积极向上”,迅速向发达地区、垄断行业靠拢,使各地县域经济不同程度出现了“三农”信贷投入主要依靠农村信用社的局面。

  当前,在农村迫切需要建立起富有活力的农村金融体系,这对“三农”问题的改善具有重大的意义。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要完善和规范政策性金融机构。农业发展银行承担农村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其机构己设置到县一级。对农业发展银行来说,当前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完善其政策性功能,规范运作机制。逐步拓宽农业发展银行资金运用渠道,增加对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龙头企业的资金投入,以政策性资金带动商业性资金进入长期性、大量性的农村金融需求市场。

  其次,要在农村金融市场保留适当农业银行机构。在众多国有商业银行退出农村金融市场的同时,农业银行必须在农村金融市场保留适当数量的机构,发挥其资金优势和规模优势,支持农业结构调整。

  再其次,要引导股份制商业银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金融服务。

  最后,要允许民间金融的适度发展。民间金融对我国经济金融运行的影响是把双刃剑,在打击农村非法金融活动的同时,应加强对民间金融的合理引导,允许其在一些农村信用社机构稀少、农民金融需求满足度不高的区域适度发展,引导民间资金直接投资实业,满足农民的融资需求和投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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