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对湘政发[2010]24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要求9月中旬对长沙市等10个市州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0〕24号)文件精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自国务院40号文件出台以后,湖南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工作,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省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湘政发〔2010〕24号文件,并要求各市州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尽早出台相关配套文件。截至目前,邵阳、益阳、湘西、张家界4个市州出台文件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
为推进各市州相关配套文件的出台,经省政府同意,将由湖南省供销合作社领导带队,省政府办公厅和督查室领导参加,分3组围绕各市州配套文件出台、“新网工程”资金支持力度、供销合作社承担国家委托的重要商品储备经营任务、社有企业改制重组支持力度、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落实解决地方政策性财务挂账及职工养老保险、供销合作社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市州和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监事会机构建立等8个方面情况,对长沙、岳阳、湘潭、株洲、衡阳、郴州、常德、娄底、怀化、永州10个市贯彻落实湘政发24号文件精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罗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