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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做到心中有数 认真细致 落实到位
——国务院安委办通报桑树坪煤矿“8·7”透水事故

  8月7日,陕西煤业化工集团韩城矿业公司桑树坪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全矿井被淹。

  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与该矿相邻的禹昌煤矿(乡镇资源整合矿)11号煤层底板发生突水,通过采空区进入桑树坪煤矿北二采区,在280大巷密闭墙处溃入矿井。桑树坪煤矿在发现井下大量涌水后,立即组织撤人,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全矿井被淹没,经济损失巨大。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透水等事故的发生,国务院安委办发出《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韩城矿业公司桑树坪煤矿“8·7”透水事故的通报》。

  一、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和8月3日全国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精神,针对近期煤矿事故所暴露出的主要问题,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煤矿防治水规定》等相关规定,立即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立足于查大隐患、防大事故,突出抓好煤矿“一通三防”、煤与瓦斯突出及水害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排查不认真、整改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煤矿,要依法严肃惩处;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有效治理的煤矿,要坚决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因隐患整治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严肃查处,严格责任追究。

  周边存在小煤矿的煤矿企业,要立即组织专家对矿井周边水患进行检查和安全评估,并针对存在的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对威胁到大矿安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要依法提请地方政府实施关闭。

  二、严厉打击超层越界、超深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

  各地要继续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行为,将打击超层越界、超深超界开采和开采防隔水煤柱等行为列入“打非”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部门联合执法的作用,加大打击力度,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其停产整顿;继续非法开采的,要依法实施关闭。

  三、加强水害应急预案的演练和水害防范工作

  各地要高度重视煤矿防治水工作,针对雨季水害事故多发的特点,严格落实防治水各项措施。煤矿企业要根据矿井的主要水害和可能发生的水害事故,制定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要加强巡视检查和现场管理,发现矿井出现水患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及时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确保安全,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 

  四、加大煤矿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力度

  各地要继续推进小煤矿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技改工作,大力支持大型煤炭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等多种方式整合小煤矿,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毕杰 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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