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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通报七台河市“8.23”煤矿透水事故
性质恶劣 教训深刻


  本报讯  8月24日,黑龙江省政府安委会印发《关于七台河市勃利县恒太矿业有限公司四井“8·23”透水事故的通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煤矿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大煤矿瓦斯、水害、火灾、煤尘等灾害排查治理力度,严密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通报》指出,8月23日12时左右,勃利县恒太矿业有限公司四井发生透水事故,总透水量约4万立方米,当天井下作业人员45人,19人安全升井、26人被困井下。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黑龙江省省委书记吉炳轩、省长王宪魁分别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解救被困人员。国家煤监局副局长黄玉治、省委书记吉炳轩、省长王宪魁、副省长徐广国及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这起事故性质十分恶劣,教训十分深刻,严重影响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再次给省煤矿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

  《通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立即召开煤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要认真分析查找本地区、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薄弱环节,全面排查煤矿瓦斯、水害等隐患,拉网式排查被关闭矿井,真正做到拉倒井架、切断电源、拆除设备、炸毁井口、停供火工品,防止非法生产,彻底消除隐患。对水害严重地区,要查清采空区、废弃矿井等与生产矿井连通情况,认真落实逢掘必探措施。

  《通报》强调,各地要加强整合矿井、整改矿井、停产矿井和建设矿井安全监管,强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加大力度,加快进度,防止借整合之名非法生产、拖延关闭。要建立和落实矿井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确定专人负责,防止借整改之名擅自生产、超整改范围施工,坚决杜绝非法生产行为,凡发现此类矿井擅自从事生产的,要坚决关闭。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安全监管不力,因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导致事故的,县(市、区)主管领导撤职,党政主要领导引咎辞职;对复产验收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的,要严厉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李 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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