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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国煤矿水害事故分析与对策建议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司

  煤矿水害事故救援现场。

  2010年,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遵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精神,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三项行动”、加强“三项建设”,积极组织开展煤矿安全“一三一”专项治理行动(中央煤矿企业、基建矿井以及瓦斯、水害和火灾专项行动)。全国煤矿安全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煤矿安全工作成效显著。

  2010年(据调度年报),全国煤矿共发生死亡事故1403起、死亡2433人,同比减少213起、少死亡198人,分别下降13.2%和7.5%。发生一次死亡3-9人事故110起、死亡517人,同比增加4起、多死亡42人,分别上升3.8%和8.8%。发生一次死亡10-29人事故18起、死亡294人,同比增加2起、多死亡77人,分别上升12.5%和35.5%。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事故6起、死亡238人,同比增加2起、少死亡54人,分别上升50%和下降18.5%。2010年全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749,同比减少0.143,下降16.1%。

  在煤矿防治水方面,认真学习贯彻《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煤矿安监局先后举办了三期学习培训班,在中国煤炭报上解读《煤矿防治水规定》的主要内容,对典型水害事故及时下发通报,收到了较好效果。各地区也积极开展学习培训《煤矿防治水规定》。骆驼山煤矿“3·1”和王家玲煤矿“3·28”透水事故发生后,各地区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全监察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水害隐患排查专项行动,通过事故教训推动煤矿防治水工作。

  一、基本情况

  全国煤矿共发生水害事故38起、死亡224人,同比减少9起、多死亡58人,分别下降19.1%和上升34.9%,占全国煤矿事故总起数的2.7%,占全国煤矿总死亡人数的9.2%。其中较大(3-9人)水害事故13起、死亡60人,同比减少3起、少死亡17人,分别下降18.8%和22.1%,占较大事故总数的11.8%和11.6%。发生重大(10人以上)以上水害事故6起、死亡137人,同比增加2起、多死亡83人,分别上升50%和153.7%,占重大以上事故总数的25%和25.8%。发生30人以上特别重大透水事故2起,死亡70人。

  2010年还发生了4起淹井事故。

  2010年2月6日,江苏省徐州矿务集团旗山矿因邻近关闭破产矿井的老空水溃入矿井,部分巷道被淹,灾害还波及旗山矿周边六个矿井。

  2010年7月25日,河南省焦煤集团宝雨山公司何庄煤矿(45万吨/年)11010工作面发生突水,突水量1500m3/h,矿井被淹,初步分析水源是煤层底板寒武系灰岩水。

  2010年10月15日,山西省大远煤业(120万吨/年,在建矿井,开采2#煤层)1201运输顺槽掘进面发生底板突水淹井,突水量1390m3/h。

  2010年11月21日,四川内江市威远县八田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透水量约5000m3,29人被困井下,经全力抢险救援,被困25小时之后,全部获救。

  二、主要特点

  (一)国有煤矿发生事故多。19起较大以上水害事故中,国有煤矿7起、死亡87人,占36.8 %和44.2%。国有重点煤矿还发生了2起淹井事故。同比有较大幅度上升。特别是神华集团乌海能源公司和华晋焦煤公司各发生了1起特别重大透水事故。

  (二)在透水事故中,基建矿井、资源整合和技改矿井的比例较高。在19起较大以上水害事故中,有12起发生在建设矿井、资源整合和技改矿井中,死亡136人,占较大以上透水事故的63.2%和69%。

  (三)透水事故的主要水源为老空(窑)区积水。在19起较大以上水害事故中,属于老空(窑)透水造成事故的16起、死亡142人,占84.2%和72.1%;底板奥灰水1起、死亡32人;地表洪水1起、死亡18人;其他1起、死亡5人。

  (四)少数地区水害多发。山西发生5起,死亡54人;湖南发生2起,死亡14人;贵州发生2起、死亡18人;黑龙江、吉林、贵州和甘肃各发生1起重大透水事故;山西和内蒙各发生1起特别重大透水事故。

  三、原因分析

  (一)违规开采防隔水煤(岩)柱引发透水事故。2010年1月22日,宁夏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隆能煤业有限公司发生透水事故,死亡7人。该矿属乡镇煤矿,始建于2002年,核定年生产能力6万吨,证照齐全。事故直接原因是:该矿在未查清老窑积水的情况下,未执行探放水有关规定,违法违规开采煤柱,放炮作业导致透水事故发生。

  (二)违规放炮、打钻诱发透水事故。一些矿井不按照规定进行探放水,在已有透水征兆时,仍违规放炮、打钻导致透水事故发生。在19起较大以上水害事故中,有4起是由于放炮诱发透水事故,还有9 起是由于打钻或停止作业后防隔水煤柱垮塌引发透水事故。如2010年7月18日,甘肃酒泉地区金塔县金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芨芨台子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13人死亡。该矿为乡镇煤矿,属新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年,安全设施已验收,生产许可证还未颁发,该矿未查清井田及周边水文地质资料,在掘进过程中违规放炮打透老空透水,透水量约6000立方米。

  (三)防治水措施不落实,导致透水事故。一些矿井没有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开展防治水工作,盲目作业。特别是探放水措施、疏水降压措施、注浆加固措施等落实不到位,导致淹井和人员伤亡。

  2010年10月27日,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大坡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12人死亡。该矿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为“六证”齐全的生产矿井,低瓦斯矿井。该矿在停产整顿期间仍违法组织生产。没有认真落实探放水规定,611070工作面回风巷掘进施工中揭穿老空区积水,透水水量约3000立方米。事故发生后瞒报。

  (四)发现透水征兆后误判引发透水事故。王家岭矿设计生产能力600万吨/年,于2006年12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10年10月建成投产,由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第一建设公司63处碟子沟项目部施工。“3·28”透水事故直接原因是:该矿未探明201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附近小煤窑老空区积水情况,发现透水征兆后由于技术人员误判,未果断及时采取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等措施,掘进作业导通老空积水,造成38人死亡。

  (五)应急措施处置不及时造成人员伤亡。骆驼山煤矿属于基建矿井,2006年开始建设施工,设计生产能力150万吨/年。“3·1”透水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矿16号煤层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遇煤层下方隐伏陷落柱,在承压水和采动应力作用下,诱发该掘进工作面底板底鼓,承压水突破有限隔水带形成集中过水通道,导致奥陶系灰岩水从煤层底板涌出。存在主要问题是应急处置不及时。从3月1日5时50分发生透水征兆到7时20分发生透水事故,在16号煤层回风大巷作业的有关人员先后三次向矿调度室、施工单位负责人汇报了工作面出水情况,在长达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内,建设单位、有关施工单位没有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撤出井下作业人员,延误了最佳撤人时机,导致32人死亡。

  (六)雨季“三防”措施不落实,造成淹井事故。2010年8月10日,吉林通化市二道江区宏远煤矿发生洪水淹井,造成18人死亡。该矿为私营煤矿,资源整合技改矿井,能力由3.5改为6万吨/年。该矿对省政府“可能出现汛情的小煤矿一律停工停产,任何人不得入井作业”的指令置若罔闻,在大罗圈沟河水位暴涨,已出现淹井险情的情况下,强令工人冒险入井拆撤设备酿成事故。

  四、防范措施建议

  1. 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具有系统性、全面性和科学性,对做好防治水工作具有系统性的要求和规定;为吸取骆驼山和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教训,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已对《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部分(共44条,修改39条)进行了修改,使之与《煤矿防治水规定》相一致,有些条款更加严格,从2011年3月1日起实施。各煤矿企业要按照规定和规程的要求,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着力构建煤矿水害防治长效机制,真正将防治水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2.健全防治水机构和技术人员的配备。机构和人员是做好防治水工作的基础,因此,各煤矿企业要想做好防治水工作,就必须按照规定和规程的要求,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设备和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建立健全防治水各项制度,装备必要的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

  3. 加强防治水基础工作。煤矿企业要按照规定和规程的要求,对防治水工作进行整改达标,对矿井水文地质类型进行划分,建立健全有关矿井地质报告、图件和基础台账。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矿井应当建立水文地质观测系统,加强水文地质动态观测和水害预测分析工作。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应当每月至少开展1次水害隐患排查及治理活动,其他矿井应当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水害隐患排查及治理活动。加大防治水资金投入力度,落实防治水各项措施。同时要加强科技投入,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新技术和管理新经验。

  4.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各项规定。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开展矿井充水条件分析,提高水害预测预报水平。根据水害预测预报的结果,确定探水警戒线,编制探放水设计,并严格按探放水设计进行施工。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必须建立专业探放水队伍,由专业人员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探放水,严禁使用煤电钻探放水。井下作业现场发现透水征兆时,要立即停止作业,报告煤矿调度室,立即撤出受水害威胁的所有作业人员。发现水文地质情况异常的,要组织专业人员认真分析,采取措施,及时处理。未查明情况、未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的,不得进行采掘作业。探放水作业工应当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5.高度重视汛期煤矿防治水工作。近年来,极端天气多发,各地区要高度重视雨季“三防”工作。要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联系,遇到暴雨洪水灾害时,要科学判断、果断处置,一旦发现淹井险情,必须立即撤出井下所有作业人员。

  6.通过事故教训推动防治水工作。对发生水害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调查处理,通过认真吸取水害事故教训,提升防治水工作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水害事故的发生。

  相关链接

  2010年全国煤矿较大水害事故基本情况

  1. 2010年1月15日,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灵石煤矿有限公司,死亡人数4人,透水水源老空水。事故简要情况:灵石煤矿为股份制矿井,1956年建矿,2001年1月改制为山西省晋中市灵石煤矿有限公司。在资源兼并重组中进行60万吨/年改90万吨/年的升级改造。事故直接原因是:该矿未按照安全技术规程对破碎离层的顶板先行加固,造成顶板冒落引发已关闭煤矿采空区积水突然倾泄,导致事故发生。

  2. 2010年1月19日,山西省吕梁市临县西山晟聚煤业有限公司,死亡人数3人,透水水源老空水。事故简要情况:该矿为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电公司控股企业,属资源整合单独保留矿井,整合后生产能力60万吨/年。已取得采矿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在变更。事故直接原因是:该公司南区运输上山掘进工作面没有严格按照探放水作业规程进行探放水,打钻探水时发生透水事故。

  3. 2010年1月22日,宁夏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隆能煤业有限公司,死亡人数7人,透水水源老空水。事故简要情况:该矿始建于2002年,核定年生产能力6万吨,证照齐全。事故直接原因是:该矿在未查清老窑积水的情况下,未执行探放水有关规定,违法违规开采煤柱,放炮作业导致透水事故发生。

  4. 2010年3月19日,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科兴煤矿,死亡人数6人,透水水源老空水。事故简要情况:整合技改《安全专篇》未批复,未通过春节后复产验收。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平硐暗斜井开拓。事故直接原因是:该矿一平巷在未采取探放水措施的情况下掘进至老窑积水区下侧,停止掘进后煤壁经长期浸泡后失去承压能力,老窑积水压垮煤壁导致透水。

  5. 2010年6月3日,山西省晋城煤业集团天安公司东沟煤业郊南煤矿,死亡人数4人,透水水源老空水。事故简要情况:资源重组矿井,规模90万吨/年。透水事故发生后,矿方瞒报。事故直接原因是:该矿主要负责人私自非法组织工人下井作业,作业过程中,三采区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与老窑采空区贯通,导致采空区积水灌入巷道。

  6. 2010年6月27日,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鲁塘镇原积财石墨矿,死亡人数7人,透水水源老空水。事故简要情况及原因分析:该矿于2009年8月28日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死亡15人)后,北湖区决定关闭该矿,但矿主仅封闭了主平硐洞口,在主平硐里面施工了一条绕道与副井贯通,主井与副井同时生产。该矿违法生产导致水害事故。

  7. 2010年7月31日, 河南省郑州新密市恒泰煤业有限公司,死亡人数3人,透水水源老空水。事故简要情况及原因分析:六证齐全,斜井开拓。生产能力42万吨/年。13100采面回风巷掘进时发生透水事故。

  8. 2010年8月3日,云南省普洱市澜沧县勐滨矿区芒东二矿,死亡人数3人,透水水源老空水。

  9. 2010年8月23日,山西省吕梁市山西柳林董家沟煤业公司,死亡人数5人,透水水源井筒积水。事故简要情况及原因分析:工人乘坐的吊桶由于钢丝绳松驰,沉入井底的水窝,造成5人淹死。

  10. 2010年8月31日,青海省青煤集团红土坡煤矿,死亡人数3人,透水水源老空水。事故简要情况及原因分析:基建矿井,4088工作面掘进放炮诱发老窑积水溃出。

  11. 2010年9月27日,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福利煤矿,死亡人数5人,透水水源老空水。事故简要情况及原因分析:技改扩能矿井,由于放炮震动诱发老空水,透水量约3000m3。

  12. 2010年11月30日,湖南省湘潭市亿德煤矿,死亡人数7人,透水水源老空水。事故简要情况及原因分析:整合矿井,由于探放水措施不落实,打通老空积水,透水量约2400m3。

  13. 2010年12月25日,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大顺发煤矿有限公司,死亡人数3人,透水水源老空水。事故简要情况及原因分析:技改矿井,该矿在开切眼过程中,透上部老空积水,透水量约200m3。

      

  2010年全国煤矿重大以上事故基本情况

  1. 2010年3月1日,神华集团乌海能源有限公司骆驼山煤矿,死亡人数32人,透水水源底板奥灰水。事故简要情况:骆驼山煤矿属于基建矿井,2006年开始建设施工,设计生产能力150万吨/年。事故直接原因是:该矿16号煤层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遇煤层下方隐伏陷落柱,在承压水和采动应力作用下,诱发该掘进工作面底板底鼓,承压水突破有限隔水带形成集中过水通道,导致奥陶系灰岩水从煤层底板涌出。

  2. 2010年3月28日,华晋焦煤公司王家岭矿,死亡人数38人,透水水源老空水。事故简要情况:王家岭矿位于山西省境内,是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合资组建的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开发的基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600万吨/年,于2006年12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10年10月建成投产,由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第一建设公司63处碟子沟项目部施工。事故直接原因是:该矿未探明201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附近小煤窑老空区积水情况,发现透水征兆后未果断及时采取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等措施,掘进作业导通老空积水,造成+583.168m标高以下的巷道被淹和人员伤亡。

  3. 2010年7月18日,甘肃酒泉地区金塔县金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芨芨台子煤矿,死亡人数13人,透水水源老空水。事故简要情况及原因分析:该矿为乡镇煤矿,属新建矿井,安全设施已验收,生产许可证还未颁发,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年。掘进过程中放炮打透老空透水,透水量约6000立方米。

  4. 2010年7月31日,黑龙江鸡西市恒山区恒鑫源煤矿,死亡人数24人,透水水源老空水。事故简要情况及原因分析:该矿为私营煤矿,1997年建井,核定能力6万吨/年,属低瓦斯矿井,该矿已列为2010年关闭矿井,经区、市验收,同意进行回收、回撤。透水点为左二段3号采煤上山,透水水源为大恒山矿采空区积水,经测算,透水水量约1300余万立方米。

  5. 2010年8月10日,吉林通化市二道江区铁厂镇宏远煤矿,死亡人数18人,透水水源地表洪水。事故简要情况及原因分析:该矿为私营煤矿,资源整合技改矿井,能力由3.5改6万吨/年。该矿对省政府“可能出现汛情的小煤矿一律停工停产,任何人不得入井作业”的指令置若罔闻,在大罗圈沟河水位暴涨,已出现淹井险情的情况下,强令工人冒险入井拆撤设备酿成事故。

  6. 2010年10月27日,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大坡煤矿,死亡人数12人,透水水源老空水。事故简要情况及原因分析:该矿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为“六证”齐全的生产矿井,低瓦斯矿井。该矿在停产整顿期间仍违法组织生产。事故发生后瞒报,没有认真落实探放水规定,611070工作面回风巷掘进施工中揭穿老空区水,透水水量约3000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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