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米雅娜) 近日,河北省蔬菜行业发展联合总社注册集体商标“冀园一品”和统一标识(图形)的申请已经国家商标局受理注册。该省决定首批124个蔬菜专业合作社年内将全部使用集体商标和标识。
河北省蔬菜产业发展局局长张保起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124个合作社共用一个商标主要是为了推动合作社的品牌建设。集体商标和标识的推广使用,对于增强河北省蔬菜品牌知名度和整体影响力、规范蔬菜产品品质、增强开拓市场能力将起到推动作用。张保起表示,凡是可以使用集体商标的合作社都有自己的品牌,在此基础上再使用统一的商标,两个商标同时标注,这也是借鉴工业品市场化的做法。以汽车品牌一汽大众为例,旗下产品在使用一汽大众的同时也有自己的品牌比如宝来、速腾等,这样消费者就能更加强化对产品的印象,也便于商品的推广。同样124个合作社共用一个商标也是农产品市场化的新探索。能使用统一商标,本身就是对合作社产品质量的印证,双重的商标,能增强消费者对其品牌的认知度,便于市场推广。
据张保起介绍,“冀园一品”集体商标和统一标识所有权属于河北省蔬菜行业发展联合总社的全体成员。目前,获准使用“冀园一品”集体商标的必须是河北省蔬菜行业发展联合总社会员,即该省15个蔬菜产业示范县的124个蔬菜专业合作社。同时,使用集体商标要达到以下标准:合作社必须拥有自己独立的普通商品商标,产品包装要同时使用集体商标、统一标识和自有商标,并体现“河北”字样;产品品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无公害”、“绿色”或“有机”认证,产品观感新鲜无残缺,同一品种成熟程度基本一致,规格大小整齐一致。
如此多的合作社共用一个商标,如何维护商标的信誉是河北省蔬菜行业发展联合总社面临的严峻考验。如果一个合作社出现不合格的商品,对整个商标的信誉度便会产生影响。对此张保起介绍说:“对于出现不合格商品的合作社,我们有权取消其对商标的使用权。此外,我们正在探索一种现代化的管理方式,通过对电子设备的完善,合作社将会有一套严密的自检系统,如果合作社的自检不过关,那统一商标将会对该合作社自动封锁,不会出现在该合作社的产品包装上,这样就可以有效维护商标的信誉度。”
除了有助于合作社的品牌推广,据张保起的介绍,加入统一商标的合作社,还可以享受到统一的市场开发服务。“使用统一商标的合作社,我们除了可以帮其推广产品外,其生产情况会通过统一数据平台反映出来,如果哪个合作社销售情况不佳,我们可以调动资源,通过联系商贸企业等手段帮助其销售。”
除此之外,据介绍,随着市场的成熟和推广的广泛,该商标的使用范围将会逐步扩大到河北省更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编 后
好平台需要先进管理的跟进
河北省124家蔬菜专业合作社在河北省蔬菜行业发展联合总社的推动下,共同使用“冀园一品”商标和标识,可以说是农业品牌化推广的一种新探索。河北是我国的蔬菜生产大省,但其蔬菜的品牌效应却不高,而此次打造的“冀园一品”,正是河北省推广自己蔬菜品牌的一种新方式。
若干合作社共用同一品牌,这种模式我们在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中也能见到。不少地区将生产同一类产品的合作社联合在一起,通过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收购、统一销售等模式联合起来,打造共同的品牌,抱团闯市场。而河北省蔬菜行业发展联合总社带动124家专业合作社共同打造“冀园一品”品牌的模式,相对于联合社来说又有一定的区别,它所选择的124家专业合作社本身都具有较强的生产规模和品牌效应,通过联合总社的平台,将全省优秀合作社产品整合,产品种类多、等级丰富,加上本身具有一定的品牌影响力,都更有利于打造省级蔬菜品牌。
值得注意的是,河北省蔬菜行业发展联合总社为打造省级蔬菜品牌提供了一个较高的平台,但联合总社不能仅仅是发起者、组织者,更重要的应该是管理者。由于124家专业合作社本身拥有自己的一套生产规程、流通体系和营销模式,因此,联合总社如何能将这些合作社管理好,保证品牌效应,的确是一个新课题。它不同于合作社联合社,可以从供种、种植、收购等每个环节进行统一标准,规范生产,也不像农业龙头企业能实现统一销售,缺乏实体性管理的蔬菜行业发展联合会必须探索出具有实效的现代化管理体制,才能真正树立起“冀园一品”品牌,否则也只是“贴牌”营销,无法真正实现联合打造品牌。
(小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