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国有企业逐步在体制、管理等方面实行改革,伴随着改革不断深入,辽宁省鞍山市供销合作社直属9个基层单位,逐步转制为非公企业。对此,鞍山供销合作社党委始终牢记党要管党的原则,坚持把企业改革与党建工作同步调研、同步规划、同步推进,较好地保持了改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连续性。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非公企业贯彻实施,促进非公企业健康发展,让党旗在转制企业仍高高飘扬。企业改制以来,所属非公企业被评为市级先进党委4个、市级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市级优秀共产党员5名。
为了让经营机制转换中党建工作不出现空档,鞍山市社党委紧密围绕企业发展这个中心,坚持企业改制与建立基层党组织同步,坚持“成熟一个,建立一个”的原则,及时成立党组织。党委坚持做到三个同步:一是党组织设置与行政组织的设立同步筹划。做到新的经济组织发展到哪里,党组织就设置在哪里。二是党的制度建设与企业建设同步进行。进一步明确了非公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工作职责,着重帮助党组织建立健全了“三会一课”、党员学习教育、党内生活、创先争优等制度,以制度保证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是党的工作部署与企业管理同步进行。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年初同部署、同落实,年末同检查、同考核,使各项领导措施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鞍山市社党委认真落实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市社党委书记是企业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企业党组织书记是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明确责任、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努力实现“组织坚强有力,党员作用突出,工作得到推进,人民群众满意”的总体目标。系统党组织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按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定期召开党委班子成员、基层支部书记会议,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积极探索转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新举措、新机制,努力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工作促进业务工作的开展。为切实加强对非公经济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市社党委实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定期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听取企业意见,解决实际问题。
为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服务,鞍山市社党委按照“五好”党组织的标准,紧紧围绕“企业需要、职工拥护、党员欢迎”的要求,通过探索两个创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一是创新活动载体。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挂牌上岗”等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在企业党员队伍中不断掀起岗位“争优”、“练兵”热潮,促其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成为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骨干。按照“企业发展的重点在哪里,党员的关键作用就到哪里;企业发展的难题在哪里,党员的攻坚破难就到哪里”的根本要求,通过广泛开展“我与企业同进步”等主题实践活动,做到重要岗位有党员、困难面前有党员、突击攻关有党员,充分发挥广大党员作用。二是创新和谐文化。以“真心对待职工、真情帮助职工、真意爱护职工”为主题,充分发挥党员在反映职工意愿、关爱职工生活、维护企业稳定中的有效作用。建立党员与职工谈话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走访困难职工制度。及时了解职工的思想状况,消除对立情绪,促进企业和谐。充分利用标语牌、黑板报、公示栏,与职工的交流对话会,会同工会在逢年过节举办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等,把党员职工的言行与企业的文化融合起来,在潜移默化中把党员职工的思想汇聚到促进企业发展的大旗下,激发党员职工的创业热情,凝成团结奋斗的合力。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自企业改制以来,鞍山市社党委已在非公企业发展党员88名,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促进了企业健康、稳步发展。
(作者单位:辽宁省鞍山市供销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