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6月7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化工厂爆炸 多人受伤


  事故经过

  某市化工四厂树脂工段苯罐发生爆炸,造成14名职工伤亡,其中死亡6人,轻伤8人,经济损失4.9万元。

  事后调查得知,该厂树脂工段二号罐内存有苯540千克,三号罐内存有苯约800千克。事发当日8时20分,6名操作人员在三号罐进行分盐操作,但在分盐操作时,操作人员私自打开加热阀门,之后又在忘记关阀门的情况下脱离岗位,致使348千克苯喷出,21时30分遇明火爆炸,致使人员伤亡以及883平方米的车间被摧毁。

  事故原因

  1、这是一起典型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根据该化工厂设置,三号罐是静止罐,但由于操作要点规定不全,操作人员在分盐时私自打开加热阀门后脱岗,又忘记关闭加热蒸气阀门,致使罐内产生压力,造成喷苯,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2、从技术层面分析,苯的沸点是81℃,由于上气阀已开,致使罐内温度迅速上升,压力急剧增大,达到一定限度后,冲破罐口盘根,造成严重喷苯,达到爆炸极限,接触明火,即发生爆炸,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3、该企业对于火源管理不严,车间内点火源随处可见。关于明火引爆因素,可能为下列原因之一:在现场发现呈开启状态的手电筒残骸;在爆炸点发现死者的翻毛皮鞋下有铁钉;爆炸前有一台非防爆电机在运转,三角带是用铁钉连接的,端子接点也有产生微弱火花的可能。

  防范措施

  1、加强对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做到不培训不得上岗,培训不合格不得上岗,并积极开展事故分析活动,吸取事故教训,提高职工安全知识素质和操作技能。

  2、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理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杜绝违章操作可能造成的事故隐患。

  3、加强现场组织工作,无论从事何种作业的职工,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流程,严格按照事先安排,加强职工之间的配合,严禁操作过程中脱离工作岗位。

  4、强化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精神,企业中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安全工作尽职尽责。

  (全 一)

3上一篇  下一篇4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联系方式
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
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
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