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国华)自2009年电动自行车新国家标准暂缓执行后,近日,国家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下文,要求整改电动自行车市场,限制淘汰使用“超标”车。电动自行车的时速被限制在20km/h以下。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生产、销售的问题十分严重,大量“超标”车上路行驶,与电动车有关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使得交通安全隐患突出。
我国目前电动自行车的持有量约在1.2亿辆左右,按文件要求超过20km/h的电动自行车将被列入摩托车范围,这将意味着产业门槛的大幅提高。
据悉国内各省市已陆续停止发放电动自行车车牌,主管部门正与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协商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