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驻山西记者 冯建芳 赵志强) 近年来,山西省长治市供销合作社把加快推进农村便民店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参与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系统的网络优势,多方筹集资金,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便民店,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10年底,全市13个县(区)3462个行政村投建了2323个超市便民店(日用品便民店1672个,农资便民店651个),覆盖2043个行政村。便民店有效改善了当地农村的消费环境,扩大了农村消费。
为全面完成山西省社、长治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农村便民店建设任务,长治市社积极安排、周密部署,与各县(区)社签定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严设标准、严格考评、严格奖惩兑现。长治市社定期召开“新网工程”建设现场交流会,各县(区)社互相学习、互相交流,取长补短、共同发展。市社定期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各县(区)社督导检查,实地了解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促进了超市便民店的规范发展。
在具体建设中,长治市供销社系统通过开放办社,吸收社会资本,采取自建、联建、加盟等形式建设发展便民店。对于规模大的县、乡直营店的建设、改造,采取职工入股筹集资金;对于规模小的由职工个人投资,建设、改造资金抵扣承包费,承包户经营、产权归属供销合作社。针对部分基层社网点改造资金短缺的情况,采取市场化运作,吸收系统外资金改造为农村便民店,并返租给投资者。同时借助新农村建设、“新网工程”建设等机遇,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建设便民店。此外,对愿意加入供销合作社网络、服从供销合作社管理的便民店,采取个人申请、签订合同加盟的方式发展便民店。
在加快便民店建设的同时,加强管理、拓展网店功能。各县(区)社按照《长治市便民店规范管理办法》制定了诚信经营、质量追溯、责任追究等一系列经营管理制度。其中,沁源县社创新形式,推行了“星级便民店”评定机制和末位淘汰制度;长治县社开展了“百姓满意超市”、“百姓满意柜员”等评选活动。同时,便民店积极开展“一网多用”、“一店多能”,探索开展与通信、金融、保险等部门的合作,代办相关业务,增强为农服务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