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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出台十项措施保障芹菜等农产品收购


  本报讯 近日,针对河南中牟县芹菜、莴笋滞销问题,郑州市立即出台十项应急措施,促销芹菜、莴笋,并实施保护价销售。十项措施具体内容为:

  迅速调集资金,落实补偿措施。对出现严重滞销的芹菜实施保护价销售,确保生产地每斤芹菜的售价不低于0.1元。莴笋产地销售价格低于成本价的也要给予补贴。

  切实加强政府服务。由副市长带队,组织蔬菜生产、运输、销售等部门负责人,立即赶赴蔬菜生产区,围绕促进芹菜、莴笋销售及相关工作展开调研。中牟县、惠济区要立即成立服务菜农办公室,采取有力措施,为“农商对接”和蔬菜外运提供便利。

  积极拓展运销通道。迅速召集专门会议,动员宾馆、学校和公共单位到中牟、惠济等蔬菜基地集中采购芹菜、莴笋。

  进一步落实绿色通道政策。为蔬菜运输车辆和相关企业提供一切便利,加大滞销菜品外运外销力度。

  加强农超双向对接。对入市直销芹菜、莴笋的菜农要搞好服务,引导菜农进入城市社区便利店和23个蔬菜直销点销售,并免除摊位费等费用。

  充分发挥营销机构作用。动员蔬菜批发运营商积极收购销售芹菜、莴笋,市政府对贡献突出者予以奖励。

  健全保护蔬菜生产的政策措施。摸排我市蔬菜生产情况,研究制定保护其他品种蔬菜生产的政策措施,做好相关应急预案。

  研究建立后期保护机制。由市政府补助,尽快建立大宗蔬菜生产的政策性保险基金,有效化解蔬菜生产的自然和市场风险。

  大力发展新型农民合作组织。积极引导菜农加入蔬菜生产合作社等新型服务组织,扩大“农超对接”的覆盖范围,建立完善切实保护菜农利益的长效机制。

  建立信息统计日报制度。相关部门和产地政府每日报送销售工作开展情况和销售、价格信息,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中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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