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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色馒头究竟谁之过?

陈岳峰

  近期发生的多起食品安全事件让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也挺痛心。总理说,这些恶性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

  总理说得很对。正是因为诚信缺失、道德滑坡,在利益驱动下,一些企业或个人为降低成本、牟取暴利而不择手段。换句话说,很多消费者已经不知道能吃什么、该吃什么,在媒体不断揭露的“染色馒头”、“牛肉膏”、“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现象中,不禁让人生出口口是毒的恐惧。

  食品安全事件已经困扰了我们近20年。这20年中,政府不可谓不重视,打击不可谓不积极,整顿力度不可谓不大。数据显示,仅2010年,有关部门共检查各类食用农产品、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单位3552万户次,查处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13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8人,取缔和停产违规企业单位10万余家。

  《食品安全法》也早已出台。甚至在去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还发布了史上最严厉的《关于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规定对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要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彻底剥夺犯罪分子非法获利和再次犯罪的资本。

  尽管如此,食品安全事件仍然愈发恶劣。而且,“染色馒头”、“牛肉膏”等,更是发生在去年8月《通知》发布仅数月之后,如此顶风作案,实在是恶劣之至。

  但这更值得我们在总理的话语上进行反思:“染色馒头”等究竟是谁之过?是谁在纵容诚信与道德的滑坡?甚至说,是谁在引导他们一步一步走向背叛诚信与道德的深渊?

  笔者认为,相关监管和执法部门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辜负了总理和人民的期望!很多部门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理基本上是“马后炮”,20年来也没有多少改观。我们经常看到的场面是:媒体曝光后迅速行动,多部门共同打击,誓言一查到底。而更多的时候,这些部门却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发现问题大多罚款了事。更有甚者,少数监管部门和工作人员甚至把监管食品安全当成了创收的来源,导致执法腐败,把监管职责抛之脑后。

  值得警惕的是,当媒体变成最主要的渠道,肩负起了监管部门的主要职能和责任,可见监管部门的“诚信与道德滑坡”也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这些监管部门存在的价值何在?食品安全还仅仅是企业的诚信和道德的问题吗?还仅仅是违法成本的问题吗?

  因此,除了坚决打击违反食品安全的企业,同时也要对监管部门的不作为或执法腐败给予更严厉的打击,因为,当这些部门在纵容或包疪这种违法行为的时候,自己本身也是在犯罪!

  如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已探讨了许多年,并不缺方式方法。简单点讲:只要政府和监管部门不给这些企业或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有任何的生存空间,它们就不可能存在!真要有决心,解决之道也非常简单,只要真正贯彻实施1978年12月22日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提出的十六个字就可以了,那就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不过,相关部门要扪心自问的是:32年过去了,为什么这十六个字在食品安全和其他很多领域,都更像是一句口号或一个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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