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部管理上,大多农信社对员工实行了轻微违规积分管理。该管理改变了过去对违规作为只是一罚了之的简单做法,而是从员工全程履职的检查考核抓起,不仅追究违规员工自身的责任,而且追究单位、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责任,进一步规范和约束员工行为,为规范管理、杜绝案件、提高效益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一些因素却是不利于轻微违规积分管理的实施,主要表现在:
一是容易产生负面效应。如果操作不当、把关不严,可能会导致工作积极主动的员工产生的问题多,工作消极怠慢的员工产生的问题少,多干不多得,甚至还要被多罚的现象产生。如果从这一点来说,轻微违规积分管理的实施不但不会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反而会挫伤员工的工作热情,增加抵触情绪,产生的效果适得其反,因此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沟通激励机制。针对积分管理工作不同阶段出现的问题,积分管理部门要跟踪监测、深入分析,通过实践验证积分的合理性。
二是尺度把握难。轻微违规介于合规与违规之间,因此,对员工的行为属于合规还是违规的认定必须谨慎。轻微违规的管理部门必须由责任心强、业务素质强且有一定权威的人员组成,避免员工产生逆反心理。
三是实际执行困难。正是由于轻微违规行为的特殊性,加上县级联社的每个员工彼此之间相当了解和熟悉,情感因素在执行中难以回避,最容易出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情形。
可见,要健全轻微违规积分管理的组织机构,要有专人负责轻微违规积分管理的组织、监督、考核等工作。同时,轻微违规管理部门要通过各种载体宣传实施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引起员工增强对实施轻微违规积分管理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让员工认识到轻微违规积分管理在全规建设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