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体现了中央对干部选任工作“有权必有责,失责受追究”的管理理念。长期以来,我们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存在责任主体界定不清、责任情形划分不明、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问题,四项监督制度紧紧抓住这些薄弱环节,建立了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任工作监督体系,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了更加规范完善的制度保障。但是,我们也必须认识到,任何一项制度的生命力,不仅取决于是否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更重要的还在于有效的执行,在于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结合总社企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情况,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在学习和掌握政策上下功夫。总社所有企事业单位,都有相对独立的人事任免权,都有一个如何选好人,用好人的问题,都有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责任。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干部人事制度上不断改革创新,在干部监督管理上不断完善提高。为此必须不断学习,及时掌握中央新的干部人事政策,特别是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对其核心内容做到熟练掌握和运用,努力做到懂规矩、守规矩、选好人、用好人。
二要在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上下功夫。要实现干部选拔工作从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全面创新,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必须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上下功夫。这些年来,总社直属企事业单位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上有了明显的进步,引入竞争性选拔方式,使一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有效地促进事业发展。但是,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等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从“以人选人”向“以制度选人”转变,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要通过完善和健全干部提名、考核评价、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竞争上岗等制度和办法,确保群众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让那些有思路、有本事、有办法、有业绩的干部脱颖而出。
三要在努力构建人尽其才的用人环境上下功夫。用人能否得当,能否知人善任,是避免组织内耗、实现组织效能最大化的前提和基础。选拔任用人才时要从工作目标、岗位要求、个人特点等方面通盘考虑,一定要做到知人善任,努力打造人尽其才的用人环境。“寸有所长,尺有所短”,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强项,有的人善于动手,有的人善于倾听,有的人善于表达,有的人善于沟通,选人用人时,要尽量扬长避短,使每个人的潜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这也是我们追求的用人最高境界,这样,才能使选人用人既体现党的要求,又符合群众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