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驻江苏记者 王 丹 通讯员 王传群)为了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近日,江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了《江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了江苏省供销合作社等23个成员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江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明确江苏省社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是:组织实施新农村现代食品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全力构建为农服务组织体系和农村商品现代流通体系;协助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负责完善肉禽蛋等主要副食品的产业化经营体系,培育和壮大新型产销合作组织,促进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和科学化生产;负责本系统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食品进销管理制度;承担省食安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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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供销合作社根据江苏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就加强上海世博会期间食品质量安全工作,从主观认识、应急管理、组织领导等五个方面对系统作出全面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