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年3月23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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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将开展“平安工地”建设


  本报讯  从今年开始,交通运输部将在行业内开展为期两年的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也将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推动活动的开展。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第一年为创建示范年。活动将部署到所有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合同段,重点围绕安全制度建立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制定、审查和执行情况等6个方面开展。第二年为达标推广年。各省将制定本地区“平安工地”达标标准。建设单位负责对本项目逐标段开展“平安工地”达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停工整改。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根据达标标准组织监督抽查。

  据悉,在活动期间,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把有关企业参加建设活动情况纳入诚信考核体系,并与招投标和资质管理挂钩,形成现场安全监管与建设市场监管的有效联动机制。交通运输部将在各地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基础上,研究制定行业“平安工地”达标标准,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制度化。

  交通运输部计划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目标,创建一大批“零伤亡”工程,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安  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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