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云南昆明市政府就昆明新机场航站区配套引桥工程支架局部坍塌事故处理结果进行了通报。相关事故责任人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职以及经济罚款等处罚,另有6名涉嫌犯罪的事故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相关事故责任单位也受到了相应的经济处罚。
据悉,云南省昆明新机场航站区停车楼及高架桥工程A-3合同段东引桥第三联模板支架坍塌是由于参与项目建设及管理的云南建工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云南建工第五建设有限公司、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诚信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云南城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新机场建设指挥部等有关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技术及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认真履行支架验收程序、未对进入现场的脚手架及扣件进行检查与验收,发现支架搭设不规范等事故隐患后,未及时采取措施整改,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
该次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事故直接原因是支架架体构造有缺陷,支架安装违反规范,支架的钢管扣件有质量问题,采用从箱梁高处向低处浇筑的方式违反规定,导致架体右上角翼板支架局部失稳,牵连架体整体坍塌。
(安 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