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协调推进城乡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进程中要“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文件指出,“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兴办农村资金互助社”、“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支持龙头企业提高辐射带动能力”,同时“积极发展农业农村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民、合作社提供各种专业服务。由此可见,在“三农”问题的解决方案中,“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是一条极其重要的路径。为此,“两会”期间,本报开辟专题,广泛采集代表委员的声音进行讨论,以期对该问题的探讨有所贡献。
“三农”出路,政协委员力推专业合作
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围绕如何进一步“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政协委员踊跃建言献策。
2009年11月,其仁旺其格委员赴内蒙古牧区调研农牧产业化问题。调研过程中,其仁旺其格委员真切感受到通过组建各种专业合作社及农业龙头企业,增强农牧民组织化程度,对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具有重要意义。为此,他在本次会议上建议,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生产的基础上,合作社向加工、流通等多领域发展,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同时鼓励合作社创办龙头企业,或引进大的龙头企业,将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方式、生产技术等要素导入农牧业,提高整个产业的整体素质。在发展的同时,专业合作社及龙头企业又可成为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者和品牌战略实施主体。
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意义重大,而合作社优秀人才是其进一步快速发展的关键。安徽大学副校长吴春梅委员呼吁,要重视合作社人才培养,特别是业务骨干和带头人的培养。在当前大学生就业困难的形势下,合作社要大力吸收高素质人才,大学生也要看到在合作社发展的广阔空间。同时为了进一步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才真正扎根到农村和合作社,建议制度上能有一种安排和保障,从而鼓励更多的优秀人才到农村去。
围绕如何进一步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拓展金融服务、提供资金扶持,民建中央在《关于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扩大农村内需的提案》中指出,当前“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滞后、农村金融服务效率低下、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匮乏、农村金融担保创新落后、农业保险发展缓慢、对农村的金融知识宣传和普及不够”等问题突出存在,影响了农村内需的扩大,制约了“三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此建议加快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加大对“三农”支持力度。首先要建立适合扩大农村内需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条件,发展多种所有制类型的小型金融机构,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农村社区银行、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和小型金融担保公司,尤其应尽快出台地方性的《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定位;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公司,鼓励涉农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小额信贷业务。此外还建议进一步建立适合扩大农村内需的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建立农村信贷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发展村级担保组织和农村互助担保组织,完善农村信贷联保模式,加快落实农户实行多种抵押担保形式的政策,解决农户贷款担保难等问题。
张自珍委员在《关于进一步改进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建议》提案中建议,大力发展合作互助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生产合作、销售合作、资金互助等领域结合发展,并对严格按照合作制运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减征营业税、免征所得税,引导农民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他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资金互助不能对非社员吸收存款,但可以面向社员筹集互保基金,合作社把互保基金存入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对专业合作社放款,专业合作社再内部评议贷款使用的分配。
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创建知名农产品品牌是拓展产品市场、提高产品附加值和扩大产业规模的关键之一。面对当前我国农产品中名牌产品少规模小,开发创新产品少,农产品结构不合理,缺少深加工精加工的现状,台盟中央在《关于加快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的提案》中建议,涉农企业要有效地整合农产品资源,打造农产品品牌,实现农产品品牌兴农目标。具体措施是:通过大力宣传农产品品牌典型,提高各界农产品品牌意识;整合政策,培育和促进龙头企业的发展;制度创新,培育和壮大农产品中介组织;加强监管,加大农产品品牌保护力度,来加快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王 琥)
合作强音
人大代表卢克松:
有了合作社,就不怕市场的风吹浪打
五年前的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听到富安茧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带动农民致富的先进事迹,高兴地说: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都能这样,我这总理也好当了!
被温总理表扬的富安茧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卢克松,是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今年“两会”期间,他向记者介绍了富安茧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组建东台市富安蚕业合作社、带动农民致富的经验,以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
“富安蚕业合作社的发展,离不开利益共享机制的建立,‘二次分配’让蚕农参与合作的向心力不断增强,”卢克松代表说,“富安蚕业合作社依托所连接的龙头企业的强大实力,对本社社员出售的优质蚕茧,一方面按高出周边地区8%的优惠价进行收购,市场行情不好时,实行保护价收购;另一方面根据‘利益共享’和‘优先反哺蚕桑生产’的原则,积极协调行业利益分配关系,从龙头企业的收烘和加工出口利润中提取30%对社员进行‘二次分配’。10年来,富安蚕业合作社已累计向社员兑现二次分配款6800多万元。利益共同体的形成,不仅有力地促进了蚕茧产量、质量和蚕农养蚕收入的稳步提高,而且还有效地防止了茧丝绸行业滑坡时给基地和龙头企业带来的冲击。”
此外,富安蚕业合作社还根据生产经营发展及社员的需要,以社员为主要对象,承担生产过程中的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实行统一供种、统一供药、统一治虫、统一消毒、统一管养技术、统一售茧标准的“六统一”综合配套服务,对合作社社员新发展的蚕业基地实行“三包一补贴”(包技术、包收购、包效益,新拓1亩桑园补贴120元)的优惠措施,提高了合作社的服务质量和社员栽桑养蚕的积极性。
“在信息服务上,合作社积极搜集茧丝绸市场信息,研究分析市场行情,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及行情向社员宣传,使他们通过正确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充分认识提高蚕茧质量的重要性,以此来引导生产。”卢克松补充道。
正因为这些原因,虽然前几年全国茧丝绸行业的发展处于低潮,富安蚕业合作社所连接的基地蚕农不但没有发生“毁桑”现象,而且每年都有上千名农户自发要求加入合作社,被有关领导和专家称为是茧丝绸行业“沙漠中的一片绿洲”。2009年,富安蚕业合作社的农民亩均收入增加了1200元,增幅达到了30%。
谈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卢克松委员说,缺乏政策和资金的支持,缺少知名品牌产品是制约很多合作社发展的因素,对此他也提出了一些建议。
“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导和扶持对合作社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积极作用,但是目前看来,合作社的经营能力有待提高,国家的扶持力度有待加大,而且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还需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来规范,”他说,“另外,我建议合作社在分红时要留部分资金的积累,不要把钱全都分出去,这样以来,不仅可以更好地应对市场的变化,还能增强社员的向心力,大家一起支持合作社的发展。”
“合作社的发展离不开品牌,品牌打出来了,效益才有保障”,因此,卢克松建议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中应该打造出自己的品牌产品,并把品牌做大做强,“有品牌就意味着有了生产规范,农产品得到了大众的信赖和认可,这样才有助于合作社在发展中立于不败之地。”(蔡 靓 文/图)
人大代表盛娅农:
专业社需产业支撑 供销社为专业社拓市场
全国人大代表、中共重庆市石柱县县委书记盛娅农认为,当前农民组织化程度低,要把农民组织起来,就需要组建专业合作社。但是如果缺乏一个发展得比较好的产业作支撑,仅仅依靠农民自己组织起来去创市场,是非常困难的。这是因为产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需要通过专业合作社来为自己提供稳定的货源。所以,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产业的发展有着直接的关联。石柱县的辣椒产业发展非常好,是全国以县为单位发展辣椒的最大基地,正是辣椒产业的繁荣,才有了当地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盛娅农说,合作社的快速发展,还需要政府强有力的培育和支持。2008年,全国辣椒市场低迷,辣椒两三毛钱一斤,这个时候全靠政府出来帮助专业合作社渡过难关,仅仅依靠专业合作组织无力抵御这么大的市场风险。抵御不了市场风险,接下来要承担的就是道德风险,他们会跑掉,农民就会丧失对专业合作社的信心。
盛娅农认为,政府对专业合作社的支持主要是资金、智力和税收方面的支持和优惠。税收方面的优惠各地比较多,会根据地方条件进行调整。在资金支持方面,不是简单的给予资金,而是为专业合作社扩大项目的贷款进行贴息,既减轻了专业合作社的压力,又不会形成依赖性;在智力支持方面,重在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效果最明显的是在管理上。
对于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盛娅农看重的是规模和能力,而不是数量。在石柱县的专业合作社排名中,前十位里面注册资本上千万的有3个,吸纳农户上万的有2个,但是其他的注册资本都是200万或者300万规模较小。盛娅农认为专业合作社的数目不需要多,关键是规模要大,个数再多,如果规模比较小,遇到较大的市场风险可能会全部倒闭。石柱县提出:到2012年,销售收入上亿元的专业合作社必须要出现一个,销售收入上5000万的必须要出现3个。盛娅农说,如果本地的专业合作社发展速度跟不上,就不能有效地服务当地的产业发展,就有必要从外地引进强势的专业合作社,因为最终的目的是要通过产业和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让农民收入普遍增长上万元。
对于供销社的发展,盛娅农认为,需要实现从坐商到行商的转变,需要带领专业合作社主动寻求市场。她说,如果供销社还仅仅停留在从农民手里收购农产品,转手卖给外地商人,那么在提高农民收益方面发挥的作用就很有限。所以,石柱县提出让供销社主动去外地寻求市场,帮助专业合作社解决产品的销售问题。(刘学胜 文/图)
人大代表林燚:
用实效推动专业合作社发展
林燚是浙江温岭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副站长,她认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应重在实效,而不能只是从规则方面来对专业合作社进行定义。
如果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民主方式进行决策,由于农民自身能力和思想的差异,很难根据市场需要作出快速的反应,所以依靠一个或者几个带头人在前期决策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显得较为必要。比如在当地就出现这样的情况,温岭地区的西瓜种植技术比较成熟,但是要想实现市场化,不仅要保证一个时期西瓜供应的质量,还需要尽可能的在季节上实现全面供应的方式,因此就有必要在全国建设生产基地,然后进行统一的调配。如果让专业社的社员集体参与决策,从选址到价格谈判,将很难形成统一。而如果是一两个带头人出面进行选址,然后谈判,就很容易达到相对较低的价格,然后再号召家乡的农民前来种植,让农户缴纳相应的租金。
在日常的管理中,由带头人负责联系相关单位进行技术指导,进行统一管理。西瓜成熟之后,贴上合作社的品牌进行统一销售。这样的发展方式不仅实现了规模化,也让种地的农民得到了真正的实惠。在平常年份每亩地可以获得两三千元的净收入,年份好的时候每亩净收入达到了六七千元,且没有了市场销售的烦恼。而通过专业合作社的方式在全国建设生产基地,又为专业合作社的销售提供了稳定的货源,实现了品牌的维持和提升。
所以,发展专业合作社看重的应该是通过一种有效的形式让农民得到实惠,而不能因为太过注重形式而让农民错失了发展机遇。(刘学胜 文/图)
民意提案
扶持专业合作社制定良种补贴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天意蔬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杨 华
天意蔬菜专业合作社从2005年开始试种早熟脱毒马铃薯“荷兰十五”,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亩均收入3000元,当地农民种植积极性很高。2008、2009年发展种植面积2000亩,其中阳光棚马铃薯经济效益更好,每亩产值7000多元。目前合作社带动全区约500多户农民种植脱毒马铃薯,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
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传统农业在农村经济增长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小,在党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议新农村的今天,传统农业显然不能担当起快速发展农村经济的重任,为了新农村建设的稳步推进,迫切需要寻找并培育新的农业产业,以满足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2010年中央1号文件中良种补贴范围扩大,坚持对种良种农民直接补贴,增加良种补贴,扩大马铃薯补贴范围。为使该产业快速发展带动更多农民致富,建议相关部门尽快把脱毒马铃薯纳入粮补范围,对引进脱毒良种、进行推广、示范、试验的专业合作社进行项目资金支持等,对发展较好的镇、村进行示范推广,宣传、奖励和扶持,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及进行宣传表彰。为确保该惠民政策能落到实处,就不能让有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成为农业部门统一供种的竞标对象,对没有成功种植经验和正规脱毒种薯来源的单位和个人参于种薯供应的要严肃查处。 (米雅娜)
民意之声
毒豇豆危机再显 农民组织化迫切
近日,海南毒豇豆事件愈演愈烈,广州检验出来自海南万宁和三亚的3个豇豆样品残留有三种禁用农药,节瓜也未能幸免。可以预见,此次海南毒豇豆事件不知又要有多少农民陷入产品卖难、增收受阻的困境。
事实上,一种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是难免的。反观其他工业产品,即使国际知名品牌产品也会出现质量问题,但影响面并不象农产品质量问题那么广。问题的关键在于,工业品有严格的产品追溯制度,每种产品均有品牌,出现安全隐患,“冤有头债有主”,不会“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而农产品由于生产分散,难以做到标准化生产,更无品牌可言,一旦某种产品出现问题,消费者面对此类产品就会缺乏安全感,他们没有途径来掌握和获得产品的安全信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往往“宁信其有,不信其无”,恐慌必然升级。
我国虽然早就有建立农产品追溯制度的动议,但实施状况却一直不尽如人意,最大的障碍在于组织成本太高。目前农产品多是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生产流程难以控制。这一情况的直接后果是,农产品进入市场,优劣难辨,反馈到生产环节,则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困局。
农业部已经下令加强农产品监管。但化解问题的关键,还在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水平,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形式,将分散生产的农民组织起来,做到生产流程可控制,安全问题可追溯。只有这样,才不至于出现类似毒豇豆问题时束手无策。
当然,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也提醒农业部门,在处理此类危机事件时,不能只着眼于当前,头痛医头,满足于把危机抹平了事,而应放眼长远,真正从最基础的工作做起,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探索和加强农民的组织化建设。 (鲍 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