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年3月2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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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密市社基层社要做到12个“一”


  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高密市供销合作社召开工作会议,市社主任邱介福代表理事会对2010年的工作作出部署。邱介福指出,目前全市基层社无论是在网络建设方面,还是在领办专业合作社、建设农产品标准化基地等方面,都要在科学规划,加快进程,形成较大覆盖面的同时,达到12个“一”标准。

  这12个“一”标准是:创办一个专业社,激活一个基层社,带富一方农民;建成一块基地,创出一个品牌,拓展一个市场;新开一个门店,壮大一个网络,健全一个体系;新建一个项目,新生一个企业,新增一份效益。也就是说,用实实在在的发展、没有水分的发展、又好又快的发展,作为检验工作的唯一标准。 (张世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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