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近日公布《2009年第4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公告》,其中包括室内加热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8种产品质量不合格。
这次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广东等6个省、直辖市80家企业生产的80种室内加热器产品。
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通用要求》GB 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GB 4706.23-200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GB 4706.23-2003的要求,对室内加热器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不合格企业和产品名单如下:
慈溪市阿龙电器厂 室内加热器
慈溪市华安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取暖器
慈溪市诺威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电热油汀
慈溪市仁泽电器有限公司 室内加热器
慈溪市天阳电器厂 室内加热器
慈溪市新浦镇松达电器厂 室内加热器
嘉兴奥邦电器有限公司 室内加热器(取暖器)
佛山市山湖电器有限公司 花瓶式暖风机(轻触式)
(摘自中国质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