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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份事故多发 2010年“开局不利”
对症下药 早找症结扭转局面

李彩琴 张蕾

  2009年,我们的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这是有目共睹的。无论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都有下降,安全形势好转。但是,2010年第一个月,安全事故频发,“开局”并不顺利。想要扭转局面,查找隐患解决问题就得早点动手。

  可以肯定的是,事故频发与经济形势不无关系。这也让我们想起了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在年初全国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一系列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随着经济活动的日益活跃,各类生产经营厂点增多,一些已依法关闭取缔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可能死灰复燃,或者变换手法、变相非法生产,安全生产执法、治理的难度增加;经济增长速度加快,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增加,煤矿等企业扩大规模、盲目超产的冲动趋于强烈,治理“三超”、“三违”等工作任务艰巨;大量基建项目集中进入开工建设、试车投产阶段,各类建设工程、新投产项目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监管任务繁重。

  可以说,这些问题我们预见到了,也想到了一些针对性的措施,包括“坚决打击违法非法生产、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安全生产宣教行动”等等。但是安全事故“点多面多”的局面,说明一些措施尚没有取得实效,或者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遭遇了一些困难和挫折。安全为天,一月份的事故是给人们提了一个醒,企业的工作重点要放在哪里,安监部门的监管重点要放在哪里,我们都要在实际的工作中不断调整思路,改善工作方法,从而取得实效,扭转“开局不利”的被动局面。

  煤矿

  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是重点

  1月5日12时20分,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谭家山镇立胜煤矿井下发生一起电缆着火事故,25人遇难。 

  1月5日18时,重庆市大足县倪家湾煤矿井下495水平南翼采煤工作面发生瓦斯窒息事故,3人死亡。

  1月6日,甘肃平凉市崇信县甘肃新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乡镇煤矿)在井下北一层维修回风巷道时发生顶板事故,1人死亡。

  1月8日16时左右,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欧里镇带元村庙上煤矿发生火灾,被困井下的12名矿工全部遇难。据初步了解,此次事故系矿井下电缆短路导致。

  1月10日,甘肃甘南州碌曲县尕海煤矿(乡镇煤矿)主斜井173米处发生冒顶事故,死亡1人。

  1月19日,山西省临县西山晟聚煤业公司发生透水事故,死亡3人。初步分析,该矿在掘进南运输巷穿越采空区前,没有查明采空区巷道积水情况,作业人员打钻时发生透水事故。

  1月19日,湖南省临武县金江镇大湾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人。该矿属资源整合煤矿,作业人员进入盲巷,使用煤电钻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事故。

  1月20日,贵州省毕节地区金坡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7人。该矿属资源整合煤矿,未按安全设施设计施工,且在停产停工期间组织掘进,防突措施不到位,放炮诱发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月22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三合口乡麦湾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4人。

  1月2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太阳山隆能煤业有限公司发生透水事故,死亡7人、受伤1人。该矿探放水措施不落实,掘进过程中导通老空水,导致事故发生。

  1月26日7时18分,贵州六盘水六枝工矿集团公司玉舍煤矿11012掘进工作面发生一次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当班井下有137人作业,其中132人安全升井,5人遇难。 

  这些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虽然不尽相同,有的是电缆起火,有的是透水,有的是冒顶……但都暴露出一个严重问题,就是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不过关。以1月22日发生在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三合口乡麦湾煤矿的瓦斯爆炸事故为例,事后调查显示,该矿为乡镇煤矿,属资源整合煤矿,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年,整合技改设计尚未经有关部门批复。同时该矿通风系统不完善,通风管理混乱,作业人员在掘进工作面进行煤电钻接线时,违章带电作业产生电火花,最终引起瓦斯爆炸事故。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和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在2010年又被列为安全的重点工作。以煤矿安全生产来看,各地接下来一定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坚持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煤矿企业严格控制入井人数,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严防赶工期、赶进度行为。对于工人安全意识和技能的提高也必须同步关注,只有这样才能远离事故。

  化工 

  问责和处理很重要

  1月4日15时15分,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垌中宇生林化厂,因熔脂炉盖锢紧螺栓断裂引发火灾,造成3人死亡.

  1月7日17时25分左右,位于甘肃兰州市西固区北部钟家河的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303厂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22人受伤。

  1月12日下午16时05分,天津市金汇药业有限公司二车间反应釜发生爆裂引起燃烧,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1月17日22点左右,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龙兴村三社附近的吉星化工厂发生火灾并引发爆炸。据了解,该化工厂起火的化工材料为丙烯酸酯等四种化工原料。 

  从表面上看,事故大都与设备安全状况有关。宇生林化厂火灾的原因是熔脂炉盖锢紧螺栓断裂;兰州石化公司在事故后通报称:查明此次事故的初步原因是兰州石化公司石油化工厂管辖的316罐区一裂解碳四储罐阀门处突然发生泄漏,现场可燃气体浓度达到极限,呲出的可燃气体产生静电,当班操作人员进行紧急处理过程中发生爆炸;金汇药业有限公司是反应釜发生爆裂引起燃烧……

  但是,这些调查结果之后的问责和处理更让人关注。以兰州石化爆炸事故为例,虽然调查结果已经公布,负责人也对公众进行了道歉。但对公众来说,调查结果不免有些晦涩难懂。不是每个人都有那么专业的化学知识,裂解碳四是什么,阀门处又为何会发生泄漏?是太旧了,还是质量本来不佳,是操作违规造成,还是忽视检查造成,都是一片模糊概念。人们更想知道这个厂、这个罐区的安全生产由谁负责,负责人受到了怎样的处罚。

  2010年,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深化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都在今年的六项重点工作之中。只有不断健全完善安全法制建设,让责任人付出代价,给群众一个交待,才能让警钟长鸣。同时化工行业在新的一年里也要做好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及时排查出危化品生产企业的不合理工艺、不合格设备、不规范的生产状况,确保安全生产。

  冶金

  产能扩张后的“不良反应”

  在本月发生的钢铁冶金类事故中,最让人震惊的就是河北普钢瞒报事故。1月4日11时45分,河北普阳钢铁有限公司转炉发生煤气泄漏中毒事故,造成多人死伤。事故发生以后,该公司没有按照规定报告,在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再三督促核查的情况下,先是谎报死亡7人,3天后才提供死亡21人、伤9人的人员名单。而遇难者家属也表示,普钢曾欲与家属以25万元私了。

  同日16时45分左右,东北特钢集团大连特殊钢有限公司也发生一起事故,该公司第一炼钢厂电渣车间组织人员在电渣炉地坑内维修电机时,8名工人先后晕倒,紧急送往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而1名受伤人员也于次日因抢救无效死亡。时至今日,大连特殊钢有限公司的事故原因仍然没有官方结论。

  一天之内2起钢厂事故,造成30人死亡,这足以说明事故企业安全问题严重。

  1月12日,四川都江堰市金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事故致3人死亡。有报道反映该厂无生产许可证,而且可能存在瞒报行为。

  1月18日8时30分许,河北邢台市内丘县顺达冶炼公司发生一起煤气中毒事故,6名在事故现场施工的人员全部死亡。经事故调查组初步调查,事故原因是6名工人在维修2号锅炉时,施工人员未对煤气系统可靠切断进行确认,以及在进入高炉施工前未对炉内气体进行监测的情况下盲目施工,从而造成人员中毒事故。

  纵观这几起事故,不难看出,防止中毒事故是钢铁企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有专家表示,钢铁业最常见的事故有煤气泄漏导致中毒、钢水外溢等等。

  在大家的普遍观念里,钢铁企业安全管理相对规范,工作环境人员相对疏散,并不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但是这几起事故反映出部分冶金企业在维修时段安全管理混乱,忽视了安全工作,在应急救援和防止二次伤害方面都有疏漏。据悉,根据对最近5年200起工业管道煤气泄漏事故原因分析,有32%是管理不善造成的。

  有人士指出,这两起事故与我国钢铁产能持续扩充不无关联。普阳钢铁此起事故正是在项目扩建中发生。据称,我国依然有近6000万吨新建产能,且这些大多属于易发事故的低端产能。

  此外,普钢瞒报事故十分恶劣,在社会上也引起震动。这表明有企业管理层的安全意识淡薄、法律观念淡薄到了可怕的程度。

  “我的钢铁网”咨询总监徐向春曾向媒体表示,钢铁业属于伤亡事故高发行业,但像普阳钢铁和东北特钢这样的大型伤亡事故则“很少见,而且不应该发生”。值得注意的是,东北特钢还是全国知名老国企。

  公共安全

  抓住消防之要害

  1月1日凌晨1时21分,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小区附近一处平房发生火灾,造成室内3人死亡。经调查初步断定火灾起因为厨具使用不当。

  1月8日9时28分左右,武汉中心老城区汉正街一幢高楼突发火灾,起火部位集中在2楼厨具和文具仓库。

  1月23日凌晨,贵州省遵义县山盆镇一居民家砖混结构的三层小楼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6人获救。

  1月23日凌晨3时许,广西韶关市区南郊精益招牌制作工艺部发生火灾,火灾在凌晨4时被扑灭,火灾导致5人死亡。

  消防一直是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冬季天气寒冷,雨水稀少,人们储存的各种原料多,用火、用电、用气量多。冬季又处于每年的首尾之际,生产、工作繁忙,人们容易懈怠,往往忽视消防安全。加之昼短夜长,人们在室内时间比较长,不能及时发现初起火灾。所以冬季火灾事故多,损失伤亡大。以武汉汉正街火灾为例,汉正街是小商品集散地,主要经营服装、鞋类、家电等。由于商家扎堆效应及物资囤放缺乏规范管理,多年来汉正街拥堵现象严重,火灾隐患大。据了解,在汉正街周围,存在一些集加工、储存、住宿、炊事为一体的“多合一”家庭式作坊,这些地方火源电源管理混乱,而且房屋为砖木结构,年代久远,耐火等级低,乱建乱搭乱盖现象严重。 

  频发的火灾再次敲响了防火安全警钟。新的一年,只有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加强规范管理、提高公民防火意识才能及时发现隐患。加强安监队伍建设也应是2010年的重要工作,只有探索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更加有效的载体和手段,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做细做实,才能从根本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防范火灾关乎百姓生命财产安全,需要政府部门及全社会共同努力。要将消防隐患检查整改贯穿于日常经营中,严惩违规用电行为,进一步提升商业业态模式和经营格局,而商户与居民也应在生活中注意防火安全,切忌麻痹大意。只有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才能“防患于未然”,悲剧不再重演。

  建筑 

  脚手架安全要治标更要治本

  1月3日14时许,在建的云南昆明机场高架桥东引桥上轰然塌毁。在东引桥作业面上工作的有41名工人,其中7人死亡,26人轻伤,8人重伤。

  1月12日11时50分左右,安徽省芜湖市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园配送中心工地在混凝土浇注过程中,突然发生脚手架坍塌事故,造成8名工人死亡,3人受伤;当日18时许,贵州省福泉市利森水泥厂一处工地,也发生脚手架突然坍塌事故,造成8人死亡,2人受伤。

  1月21日中午,沪杭高铁嘉兴大桥段工地发生脚手架倒塌事故。据了解,施工现场一座大型施工井字架突然倒塌,造成现场工作的3名施工人员被压。其中2人伤势较轻,1名工人受伤严重,被送往重症监护室抢救。事故原因目前已经查明:事发时,在没有工区安全质量技术人员的监管下,266号桥墩施工人员为了抢进度,在现场违规施工,擅自进行水泥预压块的吊放,水泥预压块在支架上面也没有按照技术要求摆放,致使支架局部承载压力过大,最后导致支架坍塌。

  1月14日15时许,在晏家坪村紧邻兰临高速的山坡上,2名建筑工人正在这里打井桩时井桩上方的山体突然滑坡,将2名工人埋在井下。经过几个小时的奋力抢救,其中1人幸免于难,1人死亡。

  1月26日10时30分许,四川安岳县通贤镇发生一起旧桥改造施工塌陷事故,2名工人被埋遇难。

  1月28日下午,重庆巴南区李家沱巴南大道曼哈顿城三期建筑工地内,一机井在浇灌混凝土的过程中突然发生爆井事故,一民工被掩埋,生还希望渺茫。工友们反映,几天前,相距不远的一处电梯井也在浇灌混凝土时发生过爆井,但没有引起承建单位的重视。 

  建筑领域事故,多集中于高空坠落,而这与塔吊坍塌、脚手架坍塌、建筑物坍塌不无关系,而1月份发生的事故也证明了这一点。

  以上前4起事故均涉及脚手架,难道脚手架存在质量问题?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建筑施工普遍采用的金属脚手架具有承载力强、坚固可靠、拆装方便等特点。但是,金属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也存在着管件碳伤、退火、变形等易被生产作业人员和管理者忽视的隐患。而一些建筑商为了节约成本,使劣质管件进入建筑领域。加上把关不严和对脚手架无节制地使用,导致金属管件始终处于“疲劳”和危险的状态。特别是在频繁的运输、周转及使用过程中,极易造成管架受力变形扭曲,使用过程中一旦受力不均,就会造成架体倒塌。

  除去这些表面原因,部分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监督缺位、管理混乱和员工素质参差不齐,相关监管不到位等诸多因素混杂,导致建筑类事故接连发生。

  而对于昆明相关人员称“大风吹垮引桥”的说法,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表示,说法毫无依据。而即便真是如此,一个能够被“风”吹垮的建筑,也一定有安全问题。

  人们很自然能想到,有一些问题存在于建筑中,而更严重的问题存在于部分监管者和管理者的心里。

  鞭炮 

  有人敢拿生命做生意

  除了湖南临湘的鞭炮厂事故,本月的烟花爆竹类事故可以用“密集”来形容。

  1月1日15时20分,陕西省渭南市蒲城新平花炮制造有限公司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8人受伤。

  1月10日下午2点,安徽省岳西县莲云乡平岗村沈垅组一农户家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发生爆炸,造成4死2伤。而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方元生在爆炸事故发生的前一天还在从事军工硝(俗称“黑火药”)买卖。 

  1月15日中午,河北省故城县建国镇和平村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多人受伤。

  1月22日上午6点左右,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一烟花爆竹厂发生爆炸,造成3死1伤。

  1月27日上午9时40分,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善岱镇朝号村春花花炮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爆炸,至少造成5人死亡,10人受伤。

  1月30日凌晨3时许,一辆运输烟花爆竹的大货车在北京南六环起火爆炸,幸未造成人员伤亡。据悉,大货车运载的是湖南一家公司的烟花爆竹产品。知情人透露,很可能司机在发现车辆起火后,摘脱挂斗后驾驶车头离开现场。 

  说起烟花爆竹事故,说得最多的就是非法违法生产运输导致爆炸,而家庭小作坊则是重点监管对象。每到春节前后,烟花爆竹安全就是重点,但是“重压之下仍然不乏勇夫”,总是有胆大妄为的人铤而走险。

  我们先来看看内蒙古的这起事故。据悉,春花花炮公司是一家无证经营的作坊,趁年前销售旺季非法生产爆竹。值得注意的是,1月27日,土左旗政府联合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对腾达园区展开了安全大检查。检查组一行正在腾达花炮公司进行检查时,附近的春花花炮公司发生了爆炸。

  相关人员透露,事发当日,当检查组人员行至腾达花炮公司时,便有人将消息告诉了正在进行生产作业的春花花炮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负责人。此时,该厂工人正在往花炮纸筒内安装炸药,一得到此消息,工人们就开始收拾现场以期逃避检查,在慌乱中,盛放炸药的容器被碰翻在地,剧烈的震动引发爆炸。

  而更让人震惊的是,《内蒙古晨报》报道,警方深入调查并在现场发现尸体被转移,同时警方在爆炸现场又找到一具烧焦的尸体,身份不明。有家属向记者透露,事后,春花花炮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人员曾向他们解释,转移尸体是为防止被大火烧毁。目前,参与春花花炮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的翟志国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法人代表张云刚还在抓捕中。

  据悉,土左旗春花花炮公司在2009年曾两次被土左旗安监部门责令整改,因为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已经过期,并且未办理延期换证手续,按规定不能进行任何生产活动。根据2009年12月17日下发的土左旗安监发(2009)45号文件,要求土左旗各烟花爆竹生产单位立即停止生产。腾达花炮公司与兴科花炮公司业已停工,春花公司却敢于继续生产。

  此外,安徽岳西的方元生不光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还敢于做起军工硝的买卖!

  有报道称,春花制造公司的员工除了近半数的外省籍工人外,其他是来自附近的村民。打零工、短工是村民挣钱养家的重要途经。生活窘迫是他们冒险在没有防护和保障的环境下工作的原因。难道因为生活窘迫就认为他们应该做这种危险的工作吗?相关部门有文件,有检查,为什么还有非法生产在眼皮底下进行,其执法力度和强度可见一斑。家庭式小作坊那么多,除了在节前节后检查一番,是不是也可以引导村民做其他的工作?

  此外,对于小作坊和小加工厂的管理法律法规上并没有详细规定,这也是监管难度增加的一个原因。而填补法律空白也是必然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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