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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29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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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合作社应加快创新发展步伐

陈 岩

  供销合作社是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群众的重要纽带,供销合作事业是“三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入新世纪新时期,国家和省、市十分重视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尤其是去年11月,经国务院第86次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的《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为供销合作事业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也对今后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新的形势下,加快发展供销合作事业,必须站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高度,加快创新发展步伐,大力完善农村流通网络,切实抓好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着力拓展为农服务功能,积极提升社有经济实力,不断提高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

  一要以“新网工程”建设为重点,推进农村新型流通网络建设。网络优势是当前供销合作社最大的优势,加快“新网工程”建设既是供销合作社系统上下的共识,也是下一步供销合作社加快发展的重点。要重点加强龙头企业建设,以“规范渠道、规范管理、规范品牌、规范标准”为目标,进一步规范连锁配送流程和管理制度,尽快健全和完善适合农村配送销售网络的信息和科技服务功能,增强网络的控制力和扩张力。要积极探索把乡镇直营店逐步培育成为二级配送中心的新路子,增强乡镇直营店的辐射带动能力,向村级综合服务社以及村级连锁超市开展配送业务,逐步形成多层次的物流配送体系。要加快农村流通网络体系的信息化建设,方便连锁配送企业及时、动态地掌握各连锁经营网点的商品销售、库存情况,形成保障经营、合理配送、经济节约的高效连锁配送,努力实现连锁配送成本最小化、经济效益最大化。

  二要以创新合作方式为抓手,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供销合作社本身就是农村最大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应继续把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作为供销合作社实现为农服务宗旨的切入点,进一步抓出实效。要严格按照“四有”标准改造和组建专业合作社,牵头领办、参股联办、指导协办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切实承担起组织、引领、参与和扶持的职责。要充分用足、用好、用活各类扶持政策,主动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给予帮助与支持,通过典型示范、标杆引领的方法,不断增强合作经济组织的影响力和带动力。要坚持开放办社、合作办社的原则,创新合作发展理念,深入探索区域联合、行业联合等多种合作模式,进一步拓宽合作平台,推动各类优质资源要素加快聚集,不断形成发展合力。要注重围绕当地特色农业产业,依托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各类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主动参与和引导农民在产供销各环节开展合作与联合,不断提高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业园区的组织化程度。

  三要以为农服务社为载体,搭建新型为农综合服务平台。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各地新建的村委会、康居示范村、新农村居住点已成为当前农民集中居住和消费娱乐的活动场所,为建设为农服务社提供了良好的平台。要把为农服务社建设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康居示范村创建考核体系,充分考虑并积极安排好为农服务社的规划与建设。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取投资新建、原有网点改办、社村联办、社商联办、社民联办、社企联办和与组织、宣传部门共建等多种创建形式,进一步拓宽为农服务社的覆盖面。要积极与移动、联通、邮政等单位合作,开展有偿代办服务,通过开办更多经营性服务项目,增加为农服务社的服务领域,迸一步增强为农服务社的持续发展能力。要切实加强对已建为农服务社和新农村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尽快将其建设成为当地农村的综合型社区服务中心。

  四要以新型合作社为目标,壮大社有经济整体实力。在农业农村经济不断加快发展的新形势下,要实现供销合作事业的跨越发展,必须把培育壮大社有经济作为支撑点,以建设适应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供销合作社为方向,不断激发内生动力。要着力做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尽快制定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规划,加快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步伐,通过开发闲置资产、拓展经营业务、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等途径,切实解决基层社发展的瓶颈制约,逐步把基层社建设成为经营设施先进、服务功能齐全、管理体制规范的新型基层组织。要着力做大做强社有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发挥社有企业业务、品牌等优势,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加快推进社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造,尽快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高效的经营机制、开放的用人机制、灵活的分配机制、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要指导和督促各县区供销合作社培育和发展社有骨干企业,加大对系统内外网络资源的整合力度,依托社有龙头企业打造合作经济发展新亮点,不断提高供销合作经济的整体发展水平。

(作者系江苏省连云港市供销合作社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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