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国家标准委暂缓实施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标准后,电动自行车国标修订加快了步伐。中国自行车协会专业委员会正就电动自行车国标的修订征求意见和建议,预计春节后将形成征求意见稿提交国家标准委。
据透露,新国标修订的核心问题是重新界定电动自行车概念,可能弱化脚踏骑行功能,将电动自行车定义为“低速特性的电动两轮车”。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要求,电动自行车国标修订将遵循四大原则:符合安全、环保和节能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为电动自行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留有空间;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安全与权益;广泛听取并充分尊重社会各方意见。目前企业和协会取得的最大共识是,电动自行车概念应该重新定义。
绿源集团董事长倪捷认为,过于强调自行车要素,即脚踏功能,实际上与市场需求相冲突。他建议,新国标可以参照欧洲标准,将电动自行车分为两类,一是轻便运动的脚踏型,电力驱动为主,脚蹬可以减少电池消耗甚至增加电池能量储备;二是没有脚踏板的电动自行车,电池会更重,续航里程更长,但仍保留低速特性,与高速特性的电动摩托车相区别。参考自行车时速25公里的通用标准,倪捷认为,电动自行车的速度应该限定为低谷电压时满足时速25公里要求,峰值电压时不超过32公里时速。为了确保安全,电动自行车同时应具备更强的制动性能。目前,主要电动自行车企业正在对全天候条件下的制动性能进行分组测试,以尽快提交试验报告。
不过,电动自行车企业希望弱化脚踏功能的国标修订,必然遭遇摩托车行业的激烈反对,因为速度较快,续航里程长的电动两轮车,正是自行车、摩托车两大行业拼抢的主要阵地。 (安 综)
背景介绍
2009年底,国家标准管理委员曾公布《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并宣布这一新国标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但如果这一国标真正实施,2010年起买电动车可能要经过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一系列手续。一时间,“电动车将何去何从”这一久存争议的话题又被推到台前。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9年12月16日通报称,《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各方声音
成本上升
按照规定电动车重量超过40公斤,速度超过20公里每小时那就属于机动车了。这真是高看咱们了。咱这电动车一旦成了机动车,那随之而来的就是考驾照(3000元)、办保险(1000元)、办牌照(500元)、办年检(250元/年)……平时咱没事再上个高速啥的,过桥过路费这么算下来怎么着都有个400元/年吧,还是不去哪的情况下,谁让咱是机动车呢。这5300元比电动车都贵。
——网友“kanamer”
不敢进货
据说对电动车的新规定已经暂缓实施了,也不知道具体会怎么样。我们现在都不敢进货了,万一按照这个标准实施,那“电动车”就变成“摩托车”了!砸在手里怎么办?
——太原一位电动车经营者
影响交通
这个条例是把电动车往机动车道上赶,带来的后果是机动车道越来越拥挤。
——网友“jamesking”
标准滞后
此次“电摩国标”之争反映出我国相关行业的国家标准和有关法律规定的修订滞后。科学、客观、公平地制订相关标准,才能兼顾各方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浙大光华法学院某法学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