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汶矿业集团华丰煤矿近日确立安全举报制度。
制度规定:该矿所有关心、支持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干部职工、家属,均有权力对矿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按程序予以举报。举报内容:生产经营单位设备、设施、场所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资质的非法经营活动。拖延不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等以及其有可能构成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隐患或违法行为。发现事故隐患,向生产单位反映后未能得到及时整改治理,可能随时发生人身伤害和机械事故的。生产单位发生事故后不及时上报矿有关单位,有隐瞒事故的企图的。矿井在水、火、瓦斯、顶板、机电及冲击地压等方面安全条件和设备、设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生产现场存有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积极整改的。生产场所无领导带班、无安监人员盯岗的。生产环境恶劣、职工福利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该矿设立了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安全举报信箱,并制定了举报奖励政策。对一般违规举报,经查实后,矿将可予以举报人2-3倍罚款金额的奖励;对可能造成事故的重大隐患的举报,经核准后,矿将予以重奖;对多人多次举报同一安全问题的,经核准后,对第一时间举报人予以奖励,其他人员予以通报表扬。
(宁建民)
点评:华丰煤矿制定的举报制度能充分调动每名员工依法监督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严肃处理违规、违章和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查处“三违”,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