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是指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近年来,随着“三农”问题不断受到党中央、国家的高度重视以及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农业保险业务也开始有所发展。
但是,农信社参与农业保险业务的优势在哪里呢?
不难看到,在农村金融领域中,若农业保险广泛地在农村地区开展,农信社与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相比,有着其独到的优势。
首先,是政策优势。作为归属省政府领导的金融单位,农信社是地方政府推行支农惠农政策的主要金融载体,各种农业补贴由农信社代办,而中部地区开展农业保险的模式,很有可能是“在地方财力的允许的情况下,尝试设立由地方财政兜底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可见,由农信社代办农业保险业务的可能性极高。
其次,是市场优势。农信社多年来经营农户贷款,熟知农户情况,对农作物的种植和牲畜的养殖比较熟悉,能协助保险公司对投保前的农户做出合理的考察,提供理赔的信息和依据。同时,农信社密集的营业网点也可以方便农户了解情况和投保,降低农户投保的成本。
再者,是心理优势。农信社有着与农民打交道的经验,农信社员工在广大农村地区积累了广泛的人际资源,农户对农信社比较信任和依赖,因此,农信社可以有效地化解农业保险推行中的现实困难,通过宣传、组织,帮助农户参加保险。
但是,农信社在农业保险业务中的“可为空间”并不仅限于此。
作为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力军,农村信用社在农业保险的发展上应该有所作为。例如,应当依托农信社的实力,在农业保险的推行过程中发挥积极的主导作用。
同时,还应当积极适时地向政府提交开办农险的提案,引起各级政府的注意和重视。阐明通过开展农业保险,可以稳固农业的生产与供应,有利于稳定粮价和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开展农业保险,创新政府支农方式,通过保费补贴推动建立市场化的新型防灾减灾机制,培育农民市场意识,让农民以较少的投入获得稳定的经济保障,有利于维护农村和谐与稳定。
近年来,部分地区的农业发展速度增快,但气象灾害也导致许多农户减产减收,农信社作为独立的法人,可以通过参加相关的金融研讨会等活动引进外地农业保险公司,丰富当地的金融市场,这将有利于本地农业和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可见,积极引进外省市有经营农险经验的保险公司,让其在当地设立分支机构、开办农险业务也不失为农信社的可为之处。
此外,若农业保险能够成功推广,农信社积极参与农业保险的运营,比如兼营代理、代收保费和代发保险金等,还可以充实农信社的资金实力、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同时,农信社也可以为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户提供更多、更有效的信贷支持,不仅使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户有了可靠的保障,也有效保障了农信社的贷款收回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