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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为农服务新形象
——邹城市社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见闻
本报记者 张 琴

  近年来,在山东邹城一些乡村兴起了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农民不出村就能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逛超市购物,还能像城里人一样在设施齐全的健身区休闲娱乐。近日,记者专程走访了邹城市一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并采访了邹城市供销合作社主任郭红专。

  记者首先来到邹城市张庄镇位庄村,刚一进村,“位庄社区服务中心”的大牌子就映入了眼帘,其中“中国供销合作社”的标志格外醒目,只见临街建有供销农资、百意超市加盟店、浴池、社区饭店,每个牌子都标有“邹城市供销合作社”的字样,不时有村民从超市进出。进了超市,琳琅满目的商品整齐地摆放在货架上,有几位农民正在挑选商品。记者找了一位村民聊了起来。“常来这儿买东西吗?”“常来,这儿东西全,很方便。”“社区服务怎么样?”“服务周到,项目多,方便了村民。”

  据介绍,该服务中心占地8亩,2008年8月动工,同年11月竣工,建筑面积880平方米,总投资75万元。

  邹城市供销合作社主任郭红专说,新形势下,供销合作社传统的服务方式越来越不适应市场需求,尤其前些年,基层供销合作社的服务网点在减少,服务意识淡化。针对这一情况,市社通过考察学习,清醒地认识到,供销合作社的根在农村,只有立足“三农”,寻找突破口,在服务方式上不断创新,才能生存发展。于是,2006年市社决定结合新农村建设,在平阳寺横河村、张庄镇矮草峪试点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两个中心一开业运营就受到农民欢迎,并引起省政府的重视。2007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供销合作社要按照“党委政府领导,供销合作社主办,多方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搞好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2007年,市社基本完成了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总体布局。2008年,邹城市被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定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试点市,并由政府分管市长挂帅、市社牵头,成立了邹城市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有了政府的支持,利用供销合作社现有的经营网络优势,积极协调、争取文化局、体育局、科技局、农业局、卫生局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分批实施”的原则,市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得到了快速推进。2008年,市社建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6处,2009年重点发展了4处。

  郭红专欣慰地说,目前,市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已初见成效,基本实现了多赢,是一个农民得实惠、政府得形象、供销合作社得网络的民心工程。一方面通过服务为农民提供了质优价廉的商品,净化了农村市场,改善了消费环境,方便了农民的生产生活;另一方面,中心的建设拓展了供销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重塑了供销合作社的形象。同时,有利于密切社农关系,巩固供销合作社的基础地位,促进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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