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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2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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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丰市社:树立“四种意识”做到“四个突出”


  本报讯 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发后,江苏省大丰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在学习贯彻文件精神过程中,要求干部职工在思想上树立“四种意识”,行动中做到“四个突出”。

  树立“四种意识”: 一是机遇意识。市社把这个文件的出台,当成一种机遇,珍视文件为供销合作社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二是敏感意识。通过学习了解到,文件中不少政策有利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开展。在今后工作中,力争把这些政策用好,用足。三是创新意识。文件中有很多创新内容,今后应对文件的内容进一步研究,理解深刻,努力实现创新。四是职能意识。文件中赋予供销合作社的工作很多,市社将强化职能意识,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为服务社会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力量。

  与此同时,大丰市社还要求干部职工立足社情,在各自岗位上建功立业,做到“四个突出”: 一是突出坚定发展信心。二是突出编好六大连锁经营网络,继续推进“新网工程”建设。三是突出创新经营机制。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结构、争取政策、招商引资等多种方式,加大项目建设。四是突出强化服务功能。以《意见》精神为依托,引导系统内干部职工积极领办或创办为农服务实体,全方位推进供销合作社“三位一体”改革创新,真正把基层社办成为农服务的载体、自主经营的实体、合作经济组织的联合体。

  (周雪梅   蔡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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