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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供销合作社60年60事


  1  1949年1月,在刘少奇、董必武领导下,于石家庄召开华北供销合作会议,为新中国合作社事业的发展做了准备工作。

  2  1949年3月,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强调新中国合作社事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刘少奇对合作问题作了深入系统的研究,先后撰写《论新民主主义的经济与合作》、《合作社的地位与作用》、《怎样组织合作社》等文章。

  3  1949年11月,设立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统一领导管理全国的合作社事业。

  4  1950年7月,全国合作社工作者第一届代表会议决定成立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

  5  1950年11月27日-30日,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在北京召开临时理事会第一次会议。

  6  1951年9月,刘少奇为中央起草了《关于合作社问题的决议(草案)》,因故未能形成正式文件。随后,刘少奇又撰写了《论合作社问题》一文,强调指出,在完成了土地改革的农村及进行了民主改革的城市,合作社运动是从经济上和政治上继续改造旧中国和建设新中国的一个伟大的动力,合作社制度已经开始成为中国一种新的日益重要的社会制度。

  7  1954年7月,中华全国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过渡时期供销合作社的基本任务。苏联和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合作社派代表团参加了会议。会上决定将“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改名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大会通过《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

  8  1955年,浙江平湖新仓供销合作社创造并总结了同农业生产合作社订立结合合同的经验。毛泽东主席以《供销合作社和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应当订立结合合同》为题编入《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并亲自写下编者按。

  9  1956年6月27日,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一届先进工作者代表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期间,毛泽东等中央领导同志接见了全体代表,并合影留念。

  10  1958年7月7日,周恩来总理在广东新会县视察工作时,参观了该县举办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展览,并亲笔题词。由于各种原因,周总理这个题词,当时未能在全国公开发表。1977年1月下旬,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废旧物资局副局长吴建华到新会检查工作,在县日杂公司看到了周总理题词,如获至宝。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获悉后,向党中央作了汇报,党中央十分重视。1977年7月18日,批准在《人民日报》和全国各大报纸,公开发表周总理视察新会对废旧物资工作的亲笔题词。

  11  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时期,在“左”的错误思想影响下,县以上供销合作社与国营商业合并,基层供销社下放给人民公社,削弱了农村商业工作,严重影响了供销合作社的发展。1961年3月,党中央广州会议上提出恢复供销合作社问题,并在部分地区开始试点。5月,在北京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明确了供销合作社是集体所有制经济。

  12  1962年5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供销合作社几个问题的通知》,决定恢复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从7月1日起,同商业部分开办公,经营机构分中央、省(直辖市、自治区)、县、基层四级。

  13  1962年9月,党中央《关于商业工作问题的决定》指出:合作社商业是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国营商业的有力助手。

  14  1978年6月,全国财贸“双学”会议宣布供销合作社为全民所有制商业。1979年下半年,开始扩大基层供销合作社和企业自主权的试点。

  15  1982年,供销合作社开始恢复“三性”(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的体制改革。

  16   从1982年至198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连续发布五个“一号文件”,均对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提出明确要求。

  17  1983年1月2日,中共中央在《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中指出,基层供销合作社应恢复合作商业性质。

  18  1984年1月,中共中央《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指出,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做到“五个突破”(供销合作社要在农民入股、经营服务范围、劳动制度、按劳分配、价格管理等方面进行突破,核心是变“官办”为“民办”)。

  19  1985年2月20日,国际合作社联盟在日内瓦会议上一致通过接纳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为国际合作社联盟组织成员。

  20  1985年12月,全国供销合作社主任会议指出,在巩固完善“三性”、“五突破”的基础上,主要抓好六个发展(发展系列化服务、横向联合、农副产品加工、多种经营方式、农村商业网点、科技教育)。

  21  1985年12月17日,举办建国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供销合作社加工产品展览会。

  22  1987年6月,中国供销合作经济学会成立。

  23  1987年,出版《刘少奇论合作经济》。这部论著是我党对于合作经济理论与实践探索和发展的最集中的体现。

  24  1990年9月,国务院召开棉花工作会议,坚持棉花由供销合作社统一收购、统一经营、不开放市场,不搞价格双规制。

  25  1993年2月20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改进粮棉“三挂钩”兑现办法的通知。决定从1993年粮食、棉花生产年度起,改进粮棉“三挂钩”兑现办法,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落实扶持粮棉生产的优惠政策,促进粮棉生产的稳定发展。通知要求,各地人民政府要组织物价、财政、粮食、供销、农业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改进“三挂钩”兑现方式的具体办法。 

  26  1993年11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指出:“成立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加强对供销合作系统改革的指导,探索向综合性农业服务组织发展的新路子。” 

  27  1993年11月14日,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各级供销社要继续深化改革,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积极探索向综合性服务组织发展的新路子。”

  28  1994年4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1994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指出:“抓紧组建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从政府行政序列中分离出来,使之真正成为农民群众的合作经济组织。”

  29  1995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发[1995]5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三次恢复成立。此前,1958年“大跃进”时期、1966年开始的“文革”时期及1982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前后三次与商业部、粮食部合并为商业部。

  30  1995年5月12日至15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二次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选举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恢复成立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31  1995年10月6日,《中华合作时报》创刊,成为中国合作经济领域第一张国家级大报。

  32  1996年1月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致信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全国代表大会,希望供销合作社自觉履行“引导农民进入市场,把千家万户的农民与千变万化的市场紧密地联系起来,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历史重任。

  33  1996年2月,全国供销合作社代表会议召开,提出推动农业产业化的问题。

  34  1998年11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国发[1998]39号),取消了化肥的国家指令性计划,在化肥流通中引入竞争机制,批发环节实行供销社农资公司、农业“三站”和生产企业三条渠道共同经营。

  35  1998年11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8]42号),决定从1999年9月1日新的棉花年度起,棉花的收购价格、销售价格主要由市场形成,国家不再作统一规定。“供销社及其棉花企业、农业部门所属的良种棉加工厂和国营农场、经资格认定的纺织企业均可以直接收购、加工和经营棉花。”“其他任何未经资格认定的单位,一律不得收购加工、棉花。”

  36  1999年1月28日,国务院发出了《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9]5号),要求供销合作社“尽快扭转效益下滑、亏损增加、经营萎缩的被动局面,清理整顿社员股金,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经过艰苦努力,到2000年底,全系统一举扭亏为盈,汇总实现盈利13.77亿元。

  37  2000年9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三次代表大会在京召开。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出席大会并指出,供销合作社作为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力量,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服从和服务于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大局,为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作出应有贡献。

  38  2002年,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提出“四项改造”的改革思路,即以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改造基层社,以实行产权多元化改造社有企业,以实现社企分开、开放办社改造联合社,以发展现代经营方式改造经营网络。

  39  2003年6月25日,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听取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领导的工作汇报,回良玉充分肯定了供销合作社的工作。当年,农村基层供销合作社结束了连续多年的亏损局面。

  40  2003年7月23日至25日,胡锦涛、温家宝、回良玉在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白立忱呈送的《关于法国、荷兰农业合作社的考察报告》上分别作重要批示。

  41  2005年1月29日至31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四次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42  2005年7月15日,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

  43  2005年10月23日,温家宝总理视察苏果超市。同年11月16日至17日,全国供销合作社学习推广苏果超市建设现代经营服务网络现场经验交流会在南京召开。

  44  2006年5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在全系统推广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

  45  2006年5月20日-22日,全国供销合作社基层工作会议在浙江瑞安召开,会议再度重申抓好基层社工作的重要意义。

  46  2006年6月,国务院“国阅[2006]25号”文件充分肯定了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启动的建设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即“新网工程”)。此项工程在全系统全面实施。

  47  2006年8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的意见》(供销合字[2006]51号),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快农村综合服务社发展,夯实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基础,推进“新网工程”建设。

  48  2006年8月24日,全国地市县级供销合作社主任培训工程开始。在全国2000多个县级社主任轮训一遍后,总社随即启动了地市级供销合作社主任培训工程和省级供销合作社主任高级研讨班。

  49  2007年初,总社召开“‘新网工程’、‘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对接展示会”。在推动农村专业合作社生产与供销合作社流通网络的产销结合方面进行了新尝试和探索。

  50  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在参与立法、开展培训、解法普法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51  2007年6月,在2005年“百强基层社”评选活动的基础上,全国供销合作社2006年“百强基层社”评选揭晓。“百强基层社”的评选活动,有力推动了全系统基层社建设工作。

  52  2007年7月10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与中国移动系统合作的“供销通”项目试点工作启动,成为全系统流通网络信息化工作的亮点。

  53  2007年12月,财政部印发《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供销合作社的“新网工程”有了国家财政的专项资金支持。

  54  2008年1月27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四届四次理事会全体会议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出席并讲话。

  55  2008年5月,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在京举行“新网工程”建设经验交流会。。 

  56  2008年5月,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指导,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杂志社联合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共同主办的2007“中国合作经济年度人物”评选揭晓,并在北京举行了隆重的颁奖典礼。共有10人获“年度人物大奖”、25人获单项奖。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合作经济各个领域的先进人物首度聚首。

  57  2008年11月,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自1995年恢复成立以来第一次召开系统企业工作会议。2009年4月,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召开全系统行业协会工作会议。5月,全国县级供销合作社工作会议在山东临沂召开。

  58  2009年8月,国务院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9]31号)。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原则是:放开市场、公平竞争,规范秩序、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提高效率。

  59  从2009年初开始,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分别与湖北、重庆、湖南、吉林、黑龙江、云南、宁夏、辽宁等省、市、自治区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推进“新网工程”建设。 

  60  2009年11月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

  注:根据各地各级供销合作社的推荐以及活动组委会的收集整理,现将“60年60事”在此进行公示,如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另附纸和“60年60人”、“60年60社”选票一起寄回,感谢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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