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宗旨
中国供销合作社“60年60人·60年60事·60年60社”旨在回味历史、珍视财富、重拾记忆、激发斗志。
二、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中华合作时报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信息中心、中国合作经济杂志社联合主办。
三、参评范围
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建设中具有代表意义的人物、事件、集体。
四、奖项设置
中国供销合作社“60年60人”
中国供销合作社“60年60事”
中国供销合作社“60年60社”
五、评选标准
(一)人物
具有坚定的合作制信念、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忘我的奉献精神和执着的改革发展意识,引领合作事业步伐、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二)事件
在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进程中具有标志性意义和重大影响。
(三)供销合作社
见证我国供销合作社事业历史性变革、担当服务“三农”主力军。
六、评选原则
1、本评选活动秉持民主、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指导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
2、本评选为公益性、非盈利性活动。
3、主办单位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若对候选人、候选事、候选社有异议,可在公示结束前向主办单位反映。
4、主办单位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6区12号楼中华合作时报社,邮编:100070;电话:(010)63702628、63702180、63703724。
七、报纸投票规则
(一)投票时间
2009年11月17日至2009年12月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过期无效。
(二)候选人、候选事、候选社公布
中华合作时报、中国供销合作网、中华合作时报网。
(三)投票程序
1、候选人(01―90)以姓氏笔画为序,候选社(01-90)以国家行政区划为序。
2、选票必须填写投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或军人证件号码),16岁以下公民填写户口本上的身份证件编号。填写错误、重复填写或者空白,选票无效。
3、填写选票时,请用碳素笔将所选候选人姓名、候选事、候选社后的“○”涂黑。
4、一个身份证号或军人证件号限投票一次,若重复投票只选第一次结果计入,并且一张选票不得少于20人(社),否则选票无效。
5、从《中华合作时报》上剪下的选票有效,复印票无效。
6、选票请寄至: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6区12号楼5层60年评选活动组委会收,邮编:100070。信封必须写明信件邮发地所在省份。
(四)选票统计及公布
本评选活动采取社会公众投票的办法。最后经主办单位报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五)组织奖励
本次评选设立优秀组织奖,从省级推荐单位中评出,结果于本次活动结束后,在中华合作时报、中国供销合作网、中华合作时报网上公布,并对获奖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八、主办单位保留对本评选办法解释和修改的权利,主办单位感谢给予支持的各界机构及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