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12日15时20分,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的国明煤矿发生透水事故。事故发生时,井下共有36名作业工人,其中29名工人安全升井,7名矿工被困井下。
据悉,就在事故发生前两天,宝清县煤炭局在安全检查时,就已发现该矿擅自打开3#层密闭违法生产,并立即下达了停止生产的监察指令,但该矿有禁不止,未执行安全监管部门的监察指令,最终酿成事故。
黑龙江省宝清县国明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原因初步查明,直接原因为当班井长违章指挥,在掘进工作面已出现透水征兆的情况下,仍然指挥工人进行作业。
事故的间接原因为:擅自打开密闭,超层越界开采;在矿井周边图纸资料不清的情况下,冒险组织施工作业;借整改之机擅自组织生产;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监察指令;驻矿监督员监督不够、不到位,对违规作业没有制止和及时报告。
目前,该矿矿主已被警方控制,其资产已被全部冻结。双鸭山市政府已召开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紧急会议,要求进一步吸取这起事故教训,对全市所有煤矿进行隐患排查和安全大检查,认真组织开展“五十天安全生产防范会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安 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