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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17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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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规定交通事故被撞者擅离视为逃逸

  本报讯  11月9日,四川省交警相关负责人对新出台的《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试行)》进行了细解。

  《规则》中提到,“对于逃逸案件,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当事人逃逸的负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逃逸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当事人承担次要责任。”

  “比如A小车追尾撞了B货车,B货车认为自己受损程度不大,离开了现场。当A车报警后,交警找不到B车,也会认定B车逃逸。”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在这种情况下,原本在车祸中无责的B货车因“逃逸”情节,将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而原本责任最大的A车,则只需承担次要责任。 (成晚)


  山西注销41座关闭煤矿生产许可证

  本报讯   近日,山西煤监局下发《关于注销泽州县巴公镇西四义王西煤矿等四十一座乡镇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对晋城市泽州县巴公镇西四义王西煤矿等41座乡镇煤矿撤消行政许可、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晋城分局负责将注销的41座乡镇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原件收回,交省局政务大厅,并将注销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及时通报市、县(区)人民政府及煤炭管理部门。(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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